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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
又过了一会儿,话题转到什么样的人可以减免死刑,有人举了一个例子,说情杀就应该免死。
诸人争论,这位朋友请了两位女服务生进来,问她们:“如果一对情侣,男方出轨,在争吵中女方失手杀死了他,这女人应该判死刑么?”
两个姑娘互看一眼,说:“不应该。”
他说:“看,这是共识。”
两个服务员转身要走,何帆说:“等一下。”
他说:“我也讲个真实的情杀案子,一个男的极端不负责任,女朋友多次为他堕胎,女友第四次怀孕后,坚决要把孩子生下来,他不想结婚,就把女友杀死,连腹中孩子一起焚尸,你们两位觉得应该杀么?”
两个女孩几乎同声说:“当然应该杀。”
“那到底情杀该不该免死呢?”何帆说,“我只是觉得,有时候,人们对事情的感受和判断不同,跟讲故事的方式有关。正义不能一概而论,只能在个案中实现。”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中午电视新闻,我听到:“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转过身看电视时,穿着横条纹T恤的药家鑫,剃着平头,狭长的脸,眼眉低挂,签完死刑执行书,低头被两位戴着头盔护具的法警押着离开。
我看到这条新闻时,死刑已经执行完毕。
站在电视机前,心里一片空荡。
判决词里写:“该犯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判处死刑。”
这话是我引述过的,剥夺他生命曾经是我的意志,我的主张。那为什么我会有这胸口恼人的空茫?
我打开电脑,找到一张他的图片,我从来没认真地看过这张脸,药家鑫,对我来说只是一个名字,一段二十几个字的事实。我对他只有最初知道这新闻时震惊与厌恶的情绪。
看了一会儿,给老范发了一个短信:“看到新闻了么?”她回了一个字:“唉。”
当天的笔记里我写:“为什么人声称追索公正,要求死亡,但死亡来到这一刻,你感到的不是满足,也不是为它的残酷而惊骇,而是一种空茫?它让你意识到,剥夺生命是什么意思?就是一切的发展,一切的可能,结束了。张妙死了,药家鑫死了,但如果只是死,结束了就过去了,那就是白白死了。”
一个多月后,我们去了西安。
张妙出事前数月,搬回了娘家,四壁空无一物,房间里灯泡都没有,衣物全火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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