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静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十八章 采访是病友间的相互探问,看见,柴静,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img src="/uploads/allimg/200411/1-200411102543L2.jpg" />
药家鑫用这双弹钢琴的手刺死了张妙,他的未来也从此熄灭。“做新闻,就是和这个时代的疾病打交道,我们都是时代的患者,采访很大程度上是病友之间的相互探问”(图片来自视频截图)
<h2>第十八章 采访是病友间的相互探问</h2>
二〇一〇年年尾,一个案件的审理引起举国热议。陕西西安,一个叫张妙的女人在骑电动车时被汽车撞倒在地,驾车者拿随身携带的尖刀在她的胸腹部连刺六刀,导致张妙主动脉、上腔静脉破裂大出血死亡,杀人者是西安音乐学院钢琴专业大三学生药家鑫。
舆论分歧巨大。几乎每次朋友聚会都会讨论。有几位力主判死刑,也有几位认为对任何人都不应判处死刑,学法律的何帆一直没有表态。
问到我,我说:“死刑既然还没废除,就应该尊重现行法律,按现有的法条该判死刑就判死刑,不然谈不上公正。”
“父母送子自首,被告人又是独子,你们是不是要考虑一下父母的感受?”何帆说,“中国自古有‘存留养亲’的传统。比如,兄弟俩运输毒品,论情节都可判处死刑,考虑到他们的父母还健在,这时是不是得考虑留一个?当然,‘存留养亲’也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兄弟俩把别人一家几口都灭门了,还需要留一个吗?……”
大家都不认可:“你这个也太……司法弹性这么大,还怎么树立权威啊?”
我自觉还算客观,觉得舆论中说的富二代、军二代那些传言都没去考虑,也不赞成群众去冲击法院,只是就事论事。“我记得,刑法里说,如果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就算自首,也不能考虑从轻,对吧?”
他沉吟一下:“这个……算不算特别残忍?”
这次他被别人打断了:“这还不算特别残忍?这还不算社会危害极大?”
“与蓄谋已久、精心策划的杀人相比呢?”
我按自己理解说:“故意杀人是针对特定对象的,我作为旁观者并不用恐惧。但是撞人后杀人,人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这就是社会危害性极大。”
他笑:“这是你个人的感受。”
我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霍姆斯大法官不是说过么,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是经验,经验不就是人们的感受?”
场上无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