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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钟楼为背景,替我拍了张照片。我朝他微笑着——在某种意义上,那日子与其说是我的,毋宁说是他的。他朝我走来,伸手揽住我的脖子,亲吻了我的额头。“我很骄傲,阿米尔。”他说。他说话的时候眼睛闪亮,那样的眼光望着的是我,让我很高兴。
那晚,他带我到海沃德[1]Hayward,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城市,近弗里蒙特。[1]的阿富汗餐厅,点了太多的食物。他跟店主说,他的儿子秋天就要上大学了。毕业之前,我就上大学的事情跟他稍稍争论过,告诉他我想工作,补贴家用,存些钱,也许次年才上大学。但他恨铁不成钢地盯了我一眼,我只好闭嘴。
晚饭后,爸爸带我去饭店对面的酒吧。那地方光线阴暗,墙壁上散发着我素来不喜欢的啤酒酸味。男人们头戴棒球帽,身穿无袖上衣,玩着撞球,绿色的桌子上烟雾升腾,袅袅绕着荧光灯。爸爸穿着棕色西装,我穿着打褶长裤和运动外套,显得格外引人注目。我们在吧台找到位子,坐在一个老人身边。老人头上有个麦克罗啤酒的商标,发出蓝光,将他那张沧桑的脸照得病恹恹的。爸爸点了根香烟,给我们要了啤酒。“今晚我太高兴了!”他自顾自地向每个人宣布,“今晚我带我的儿子来喝酒。来,请给我的朋友来一杯。”他的手拍在那个老人背上。老头抬抬帽子,露出微笑,他没有上排的牙齿。
爸爸三口就喝完了他的啤酒,又要了一杯。我强迫自己,还没喝完四分之一,他已经干掉三杯了。他请那个老头一杯苏格兰烈酒,还请那四个打撞球的家伙一大罐百威。人们同他握手,用力拍他的后背。他们向他敬酒,有人给他点烟。爸爸松了松领带,给那个老人一把二毛五分的硬币,指指电唱机。“告诉他,来几首他最拿手的。”他对我说。老人点点头,向爸爸敬礼。不久就响起乡村音乐,就像这样,爸爸开始宴会了。
酒到酣处,爸爸站起来,举起酒杯,将它摔在遍地锯屑的地板,高声喊叫。“操他妈的俄国佬!”酒吧里爆发出一阵笑声,大家高声附和,爸爸又给每个人买啤酒。
我们离开的时候,大家都舍不得他走。喀布尔,白沙瓦,海沃德。爸爸还是爸爸,我想,微笑着。
我开着爸爸那辆土黄色的旧别克世纪轿车,驶回我们家。爸爸在路上睡着了,鼾声如气钻。我在他身上闻到烟草的味道,还有酒精味,甜蜜而辛辣。但我在停车的时候,他醒过来,嘶哑的嗓音说:“继续开,到街道那边去。”
“干吗,爸爸?”
“只管开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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