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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大卫感到那阵盲目的狂怒自他心中某个角落喷涌而出,一发不可收拾。但男孩并不容易满足。在看到迸出的脑浆之前他无法感到满足。
但事情一旦结束了,男孩却又迅速退去,只留下大卫一人在原地收拾残局。大卫也照做了。而且做得干净利落,漂漂亮亮。(或许离他的期望还有点儿距离,当然,但绝对称得上干净利落。)他这么做只有一个原因——他希望男孩能就此满足,好一阵子都不要再出来了。
但男孩哪这么容易善罢甘休。此刻他正疯狂地敲着大卫脑中的某一扇门,告诉他,不论他准备好了没有他都要出来了。咱们还有活要干哪,大卫。
眼前的白金汉大道显得有些模糊,地面看起来甚至有些歪斜,但大卫还是知道雷斯酒吧就在前方不远处。前方就是那个绵延两个街口的大粪坑:那里盘踞着无数毒贩、妓女与一堆天杀的变态,当初大卫让人自身上强行剥夺的东西,他们却无比乐意地在那里等人拿钞票来换。
你走吧,男孩说道。你已经长大了。不要再死缠着我不放了。
最糟的是那些孩子。他们像一群地精。他们会突然自转角自废弃车辆后头跳出来,问你要不要让他们为你吹个喇叭爽一爽。二十元,只要加到二十元就让你操。他们什么都愿意做。
大卫周六晚上看到的最年轻的一个这样的孩子顶多十一岁。他眼眶发黑,皮肤却无比苍白,那一头浓密杂乱的红发让他看起来更容易让人联想到地精。这个年纪的孩子本该待在家里看电视,他却流落街头,等着为那些变态口交换取钞票。
大卫周六深夜一从雷斯酒吧走出来,便看到那个红发男孩嘴里叼着烟,站在对街的路灯下。两人的目光终于对上的那一刹那,大卫便感觉到了。那股骚动。那股想要放手的欲望。去吧,拉着那红发男孩的手,找个安静的角落。放弃吧。放弃一点儿也不难,放弃了就不必再挣扎再受煎熬了。向这股你已经压抑了十多年的欲望投降吧。
是的,男孩说道。去吧。
但(这正是大卫的脑子一分为二的典型时刻)在他灵魂最深处,他清清楚楚地知道这将会是最不可饶恕的罪。他知道他一旦跨过这条线——无论那有多诱人——就永远回不来了。他知道他一旦跨过这条线,他就再也无法感觉完整,而与其如此,当初他或许就该留在那个阴暗污秽的地窖里,同亨利和乔治一起过完这一辈子。每当遭逢诱惑,每当经过校车候车处、公园游乐场、夏日的公共游泳池时,他总会这么告诉自己。他会告诉自己,他绝对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