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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几个月的时间,无声无息地过去了。
在顾家,顾太太总是把家务一手揽住,积年的习惯,她已经做得非常熟悉了,虽然有了儿媳妇,虽然宛露和她很亲热,也极想分担她的工作,她却不能适应把部分家务交给宛露。再加上,宛露对家务事也从未做惯,切菜会割破手,洗碗会砸盘子,熨衣服会把衣服烧焦,炒菜会把整锅油烧起来,连用电锅烧饭,她都会忘记插插头。于是,试了两三天之后,顾太太就把宛露挽在怀里,笑嘻嘻地说:
“你的帮忙啊,是越帮越忙,我看,还是让我来做吧!你放心,妈不会因为你不惯于做家事,就不宠你的。像你们这代的女孩子,从小就只有精神应付课本,中文、英文、数学、文学全要懂,而真正的生活,反而不会应付了。”
顾太太这几句话,倒说得很深入。真的,这一代的女孩子,个个受教育,从三四岁进幼稚园,然后是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填鸭式的教育已让她们喘不过气来,哪里还有剩余的精力去学习煮饭烧菜持家之道?
在家既然无所事事,友岚每天又要上班,宛露的家居生活也相当无聊。起先,她总要往娘家跑,还是习惯性地缠住母亲。后来,兆培结婚了,玢玢进了门,婆媳之间相处甚欢。于是,宛露那莫名其妙的自卑感就又抬头了,她想,自己既非段太太所亲生,也不该去和玢玢争宠。在一种微妙的、自己也无法解释的心情下,她回娘家的次数就逐渐减少了。
六月,天气已经变得好热好热,这天下午,宛露忽然跑到工地去找友岚。友岚正爬在鹰架上检查钢筋,宛露用手遮着额,挡住阳光,抬头去看那高踞在十楼上的友岚。从下往上看,友岚的身子只是个小黑点,她几乎辨不清那些身影里哪一个是友岚,只能凭友岚上班前所穿的那身衣服浅咖啡色衬衫和米色长裤,来依稀辨认。这样一仰望,她心里才有些概念,她总以为友岚的工作很轻松,待遇又好。工程师嘛,画画设计图,做做案头工作就可以了,谁知大太阳下,仍然要爬高下低,怪不得越晒越黑,看样子,高薪也有高薪的原因,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也真亏友岚,他在家里从不谈工作,也从不抱怨,更不诉苦。说真的,友岚实在是个脚踏实地的青年,也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好丈夫。
友岚从电梯上吊下来了,一身的灰,一脸的尘土,戴着顶滑稽兮兮的工作帽。看到宛露,他意外而惊喜,脱掉了帽子,他跑去洗了手脸,又笑嘻嘻地跑了回来。
“宛露,怎么想起到这儿来!”
“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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