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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靠附近农民维生的城里人提供服务。地方小城镇在中世纪晚期有过一段黄金时代,但从那以后,它已经令人悲哀地走向衰落。它不再是“自由市”或城邦,不再是为更广大的市场提供产品的制造业中心,不再是国际贸易的中继站。由于它的衰落,它便越来越顽固地坚持它对市场的地方性垄断,庇护市场,排斥一切外来者。年轻激进分子和大城市居民所嘲笑的那种地方主义,主要便是从这种经济自卫运动中产生的。在南欧,乡绅有时甚至是贵族都居住在小城镇里,他们靠地租维生。在德意志,有无数小诸侯的领地,本身不过是一些大庄园,诸侯领地上的官僚靠着从老实本分的农民身上搜刮来的钱财,满足诸侯殿下的欲望。18世纪晚期,地方城镇可能仍是一个繁荣而发展中的社会,尽管主宰城市风貌的是带有古典或洛可可式风格的石砌建筑,但它们依然是西欧部分地区的见证。它们的繁荣来自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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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农业问题就是1789年世界的基本问题,我们很容易理解,为什么第一个有系统的欧洲大陆经济学派是法国重农学派(Physiocrats),该派理所当然地认为土地和地租是净收益的唯一来源。而且,农业问题的关键所在乃是土地耕作者与土地所有者之间的关系,是财富生产者与财富积累者之间的关系。
从土地所有权关系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把欧洲——确切地说,是以西欧为中心的经济综合体——分成三大区域。在欧洲的西部,有海外殖民地。在海外殖民地中,除了美利坚合众国北部和一些意义不太大的独立农耕区这些明显的例外以外,典型的耕作者就是作为强制劳动者或农奴的印第安人,以及作为奴隶的黑人;佣农、小佃户之类的耕作者比较少。(在东印度群岛殖民地,欧洲种植园主人直接进行耕作的情况比较罕见,土地管理者所采取的典型强制形式,就是强迫耕作者送缴一定比例的收获物,比如荷属群岛上的香料或咖啡。)换句话说,典型耕作者的人身是不自由的,或处在政治强制之下。典型的地主则是半封建性的大地产(种植园、庄园、牧场)所有者,以及实行奴隶制的种植园主人。半封建大地产特有的经济是原始的、自给自足的,总之,纯粹是为了满足当地的需要。西属拉丁美洲出口的矿产品,其生产者实际上就是印第安农奴,和农产品的生产方式并无不同。实行奴隶制的大规模种植园,主要分布在西印度群岛、南美北部沿海地区(尤其是巴西北部地区),以及美国的南部地区,其经济特点就是生产一些极为重要的出口作物——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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