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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正确地认为,英国仰赖于商业),而要预防英国恢复势力的措施,便是一劳永逸地摧毁它的商业。(英——法冲突和罗马——迦太基冲突的类比,大量存在于法国人的思想中,他们的政治意象主要是古典的。)在野心大一些时,法国资产阶级会指望靠着自身的政治和军事资源抵消掉英国明显的经济优势,例如为自己建立一个广大而受控制的市场,把竞争对手排除在外。与其他冲突不同,这两种考虑都会使英法冲突变得持久而又难以解决。任何一方实际上除获得全面胜利外,都不准备解决问题(这种情况在今天虽然很常见,但在当时却是罕有的事)。两次战争之间的短暂和平(1802—1803年),便因双方都不愿意维持下去而告终结。这种冲突的难以解决,因双方在纯军事领域中的对峙局势,而变得更明显:从18世纪90年代末期,情况就很清楚,英国人无法在大陆上有效地赢得战争,而法国人也不能成功地突破海峡。
另一些反法强国,则忙于不那么残酷的争斗。它们都希望推翻法国大革命,虽然都不想以它们自己的政治野心为代价,但到了1792—1795年后,这样的愿望显然已难以实现。奥地利是最坚定的反法大国,因为法国直接威胁到它的属地、它在意大利的势力范围和对德意志的主宰地位。因而奥地利加强了与波旁王朝的联系,并参加每一次重要的反法同盟。俄国参加反法战争则时断时续,它仅在1795—1800年、1805—1807年和1812年参战。普鲁士的态度则有点游移,它一方面同情反革命势力,一方面又不信任奥地利,而它想要染指的波兰和德意志,却需要法国的主动支持。于是,它只是偶尔参战,并且是以半独立的方式:如在1792—1795年、1806—1807年(当时它被粉碎)和1813年。其余时不时参加反法联盟的国家也表现了类似的政策摇摆。它们反对法国大革命,但是,政治归政治,它们还另有重要的事情要做,而在它们的国家利益中,并没有什么东西非要它们坚定不移地敌视法国,特别是一个决心定期重划欧洲领土的常胜法国。
欧洲国家这种长期存在的外交野心和利益,也为法国提供了许多潜在盟友。因为在相互竞争和处于紧张关系的每一个永久性国家体系中,与甲方的不和,就意味着对反甲一方的同情。这些潜在盟友中最可靠的是地位较低的德意志王公们,他们有的是长期以来便将自身的利益建筑在(与法国结盟)削弱皇帝(即奥地利)对各诸侯国的权力上,有的则是饱受普鲁士势力增长之苦。德意志西南部诸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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