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托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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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认后,霍去病替老爹购田置地,还买了许多奴婢服侍老人家。然后就朝北找匈奴算账去了。后来,霍去病还师,再次经过河东,又拜见了老爹。那时,霍光才十余岁。于是,霍去病决定将霍光带回长安。
一晃二十余年就过去了。霍去病早就带着他早熟的梦想,提剑归天。然而多年以来,霍光犹如太阳底下的雏鹰,在阳光的照耀下,鹰的毛,逐渐丰满;鹰的眼,越来越深邃;鹰的翅膀,越来越稳健。不过,这只豪迈而雄伟的鹰,却像磐石一般,不露声色。
多年以来,霍光主要的工作,就是陪伴刘彻左右。刘彻走到哪里,哪里就有霍光的影子。哪里有霍光的影子,哪里就有刘彻。霍光始终小心服侍,从没有过闪失。
除了做事从容稳健之外,霍光人还长得特帅。其身高七尺三寸,眉疏目朗,白皮肤,美髯须。无论出身,品位,长相,都极大地满足了刘彻的审美观。
当时,曾有郎官对霍帅哥做过长期的跟踪观察,发现此人修炼做人内功,简直达到了可怕的地步。他每次进出宫殿,行脚落步,都有固定的位置和尺寸。毫不夸张地说,你可以以他的步伐为分秒针,多少步多少分秒,丝毫不差。
做人,如果太过完美,不是妖,就是神。然而,对于霍光,不能叫妖,也不能称神,只能称他神人。
的确神人。纵刘彻一生,多少牛人能人如过眼云烟在他眼前飘过,他都不留一眼。唯独这个霍光,仿佛是他亲手抚育的一棵大树。这棵大树,不招风,不引雨。他树干笔直,枝繁叶茂,却威而不猛,高而不摇,自成风格。
于是心动之下,刘彻决定送霍光一幅画。这是一幅著名的画。画的是周公背负着周成王朝见诸侯。
周公,孔子偶像之一,世人又叫他周公旦。其人是周文王之子,周武王同胞弟。因其封地在周(今陕西岐山北),世称周公。他最值得后人称赞的是,制礼作乐,替周武王之子周成王摄政七年,最后还政于成王。正因为周公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思想,周朝创造了中国历史的第一个盛世——成康之治。
傻瓜都能看出来,刘彻的意图是,想让霍光学学人家周公,辅佐刘弗陵。等刘弗陵成人,还政于刘家。
这简直就是豪赌!但是刘彻别无选择。他必须孤注一掷,在临死之前替刘弗陵赌一把大的。
公元前87年,春。二月,刘彻病重。
那时,霍光守护在刘彻身边。他知道,刘彻所剩时日不多了。然而,刘彻好像忘了,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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