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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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裕腾亦是如此,他是在没有完成纳征的情况下,就将人家妻子给娶走了,这当然是属于夺妻,虽然中间没有人反抗,但不代表这就合法。
想了半天,吕公著可算是理清楚了,归根结底,就在那份契约的生效日期上,他们都以为自己完成了合法手续,可因为陈裕腾之后追究利息,而导致这一切都变得不合法,因为这个交易日期是定在六月十五,行为却提前发生在六月初三,又怎么可能合法,三人谁又能幸免。
此时此刻,不管是吕公著,还是许芷倩,都明白为什么之前张斐先让李四去祥符县告官,以及方才要控诉那份契约不合法,其目的就是要官府给出证明,表示这契约非常合法。
只要这契约合法,那么整个交易就不合法。
当然,如果三人都默认,那其实也算合法,官府也不会追究,关键现在是李四他不认,他认为自己违法,他若违法,其余二人自然也就违法。
但是真要这么判,好像又有些不合情理,就差这么十二天,然后就判三人重罪,人家李四、曾氏都还是受害者,这好像也不妥啊!
如果坐实罪名,除了坐牢,还得接受杖刑。
处罚是很严厉得。
毕竟这关乎礼法。
吕公著非常慎重道:“由于此案还涉及到陈裕腾与曾氏,本官还得调查清楚,再做判决。退堂!”
路漫漫其修远兮
这个官司本来打得是民事纠纷案,吕公著也做好这方面的功课,哪知张斐这臭小子不讲武德,打着打着,就成了刑事案件。
官有政法,民从私契---可就不好使了。
既然是刑事案件,自然就更得慎重。
因为刑事案件的处罚,是远重于民事纠纷的。
关键吕公著也没有做好这方面的准备,虽然他已经理清楚整个事件的脉络,但他不敢轻易下决断。
而当张斐离开衙门时。
门口围观的群众是一个也没有少,但是……
没有喝彩!
没有掌声!
没有泪水!
没有感动!
唯有懵逼!
围观群众们完全就听不明白,饶是经验丰富,熟读律法的吕公著,也都是想了半天,才将这个弯给转过来,更何况他们这些看热闹的平民百姓,他们对律法几乎是一无所知,这哪里转得过来呀。
关键张斐是帮李四来诉讼的,结果直接就将李四送入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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