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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了晚上你自己睡门口!”
没声音了,只剩下几声细细的呜咽。
“你还养狗?”
里德·柏宜斯转过身,“你是说达洛斯?”
“你还有第二只狗吗?”
“我那是骂他的……”里德回答,“达洛斯是人和阿尔萨斯族的混血种,成年之后可以在兽形和人形之间切换。但阿尔萨斯的未成年期很长,大概有一百多年,就算是混血半兽人也至少要五十多年。达洛斯现在才十几岁,只有人类四五岁小孩的智商,无法变成人,以后或许是可以的。”
“……阿尔萨斯族?”
“你没听说过也很正常,阿尔萨斯是隐世的狼犬一族,他们通常生活在雪域或者高山之上,很少会在人类社会活动,不过有时候也会有一些人铤而走险,去抓捕兽人,然后逼迫他们立下主仆契约,为他们所用。”
红发骑士一边脱下身上沾了血的盔甲一边道。
“达洛斯是我前些年在黑市里救下来的,他是个混血种,生下来就被遗弃了,被奴隶主抓去打上了烙印。兽人只要一学会变形就是成年态,和普通人没有区别,但那些人会用魔力将兽人强行催熟,变成有兽人特征却又无法自主变换形态的幼年态兽人拍卖给那些有特殊癖好的贵族。这样做的风险很高,兽人如果挺不过去就会丧命。”
“我救下达洛斯的时候,他的心跳已经消失了,好在他和光魔法的相性不错,在我给他输送魔力之后,他就活过来了,只是又变回了狗的模样。”
“本来混血种就有很大可能无法正常变形,我不知道达洛斯之后还能不能变成人,不过也无所谓了。”
“圣骑士终身守节,不婚不育,很多会选择从旁支族系那里过继一个孩子抚养,但比起孩子,我更喜欢动物……只是动物的寿命对于我而言太短了,达洛斯作为半兽人,寿命起码有两三百年,可以陪伴我很久。半精灵和半兽人,都是混血种,很相配不是吗?”
只穿着衬衣的红发青年挽起袖子,在水盆里洗了洗手。
“你呢?你不打算要一个孩子吗?”他好奇道,“雷蒙德家族没为你准备?”
“……我不需要。”
沈莫玄拒绝和一个把狗当孩子养的人继续讨论养孩子的话题。
“我来找你,是为了了解上次你说的事情的。”
“我知道。”洗干净手的红发青年坐到了舒适的红丝绒座椅上,将套着长靴的脚毫不客气地架在了自己的办公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