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谁敢比我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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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吧,你家的六十亩田,其中有四十亩是朝廷的,现在韩大山死了,你家的田也应该归还给朝廷,还有二十亩田是我家的,你拿着我家的田还我的债,你想的忒美了点吧。”
等等,让我想想先。
韩艺立刻从脑海里面搜索这方面的信息。
突然脑海里面冒出三个字来---均田制。
因为现今唐朝建国不久,人口稀少,但是土地多,唐朝的版图可也不小呀,朝廷为了发展农耕,于是采取了均田制。
均田制,顾名思义,也就是土地平分,这是一种防止土地兼并的方法。
官方出台的政策是,十八岁以上受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就是朝廷的土地,人死还田,永业田就是私人的地,是可以传给子孙并且自由买卖的。
当然,这只是官方说法,一般听听就是了。
实际上情况又不一样,在地多人少的乡村,每个人可以分到一百亩地,但是在地少人多的地方,那就没有这么多地了,比如在关陇地区,那里人口众多,而且大家族全部集中在那里,每个家族良田千亩,故此每个丁男只能分三十亩地,还没有永业田,因为那里的田除了朝廷拥有的,几乎都是在关陇贵族手中。
扬州虽然比不上关陇地区,但是人口也是非常多,算得上一个大城市了,所以扬州每个丁男只能分得土地四十亩,这四十亩地是朝廷的,你只能耕种,不能买卖。
其实不管怎么样,百姓手中的地肯定不能多,哪怕有再多的闲地,因为如果每个百姓都有百亩田地,那谁还去帮地主们干活,那不都成农夫了吗,这是很不科学的,宁可地闲在那里,也不能多给百姓一亩土地,这就是地主们的思想,这也是为什么历朝历代都无法阻止土地兼并的道理,不是地不够多,而是人不够多,没有奴隶,哪来的地主。
其实韩家原本还有二十亩世田的,也就是祖传下来的,但是在贞观年间就被那些大地主给兼并了,虽说朝廷反对土地兼并,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该兼并的照样兼并,据说王家租给韩家的这二十亩地,原本就是韩家的祖业。
而韩艺又未满十八岁,还得过个半年多,他才满十八岁,所以目前并没有被授予土地,其实这种特殊情况,官府会酌情处理的,最终还是会授予韩艺土地的,可问题是,官府办事,没个半年是下不来的,再说现在秋收将到,给你土地你也玩不出花来,恐怕至少要到今年冬末,这土地才分的下来。
简单来说,一场大雨把韩家弄的一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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