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认定事实错误的判决书
星霖传媒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37章 认定事实错误的判决书,包工头欠钱不还怎样打官司,星霖传媒,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武松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291元(已减半收取)由武松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松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吕瑛伟
二0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王丽
要想知道后事如何,且天下集分解。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