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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的修正条例。这么一来,过去一直在元老们面前唯唯诺诺,以单纯的服务性机构面貌出现的办公厅就有了直接干涉元老生活的权力。今后他往单惠香身上滴蜡的时候,只要有几位见石头踢三脚的元老投诉――比如那位杜元老――办公厅就可以堂而皇之的上门来干涉,还怎么愉快的和女仆玩耍……
姬信也提出了一个提案,建议修订原《共同纲领》中“元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条款――这在《元老院纪律条例》中已经做了规定――姬信的提案更进一步,提议将此条款写入《共同纲领第一修正案》,将元老的法律特权改为“元老享有自动赦免权,毋须承担任何刑事责任”;明确元老受到元老院颁布的各种法律的约束,任何违法行为均可被起诉、定罪和追究民事责任。
元老们对这一提案进行了讨论,最后对其中的某些条款进行了修正之后通过了提案。
修正部分首先重申对元老的调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的权力均属于元老院;涉及元老的案件采取“一事一议”制度;任何个人或者部门不得擅专。案件调查审理执行阶段均不得有归化民参与。对外公布必须得到元老院批准等等保护性措施。
根据一部分元老的意见,对法务省的隶属做出了一定修改,修改之后,检查系统全部并入法务省,成立检察厅;取消仲裁庭,将最高法院及下属的法院系统直属于元老院。仲裁庭调查执行局与契卡合并,改称元老院审计与反贪污调查执行局,简称“契卡”,该局将负责审计、反腐和元老院纪律条例落实。直属于元老院。
修改内阁成员由国务卿提名的条款,改由元老院自由提名。
第二天的讨论主体是《元老婚姻和继承法》,这也是元老院中呼声相当高的一件事务了。d日之后已经是第五年了,虽说大部分元老还算年富力强,但是在这个医疗水平条件差得多的时空中,又有着战争、生产事故和政治谋杀的阴影,元老的可预见寿命大约不会太长。
人活一世,最重要的无非是延续自己的dna,这一点元老也不能免俗。现在大多数元老都有了孩子,有的已经有了三四个,元老席位只有一个,怎么安排继承就成为摆在眼前的一件事了。闹得沸沸扬扬的老张家女仆事件本质上也是继承问题。
在马甲等法学会的人看来,老张家女仆事件充分反应了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观念冲突。元老们子嗣的生母绝大多数都是来自本时空――不论他们穷富出身和文化水平如何,都必然带有本时空的许多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诸如嫡庶之分、重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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