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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承揽地主的收租事宜。从中收取少量的手续费。
这种做法类似于缴纳税赋中的“包揽户”,只不过是针对佃户,而不是官府。
租栈的出现便利了中小地主,在清代中期之后变得日益流行。渐渐得甚至喧宾夺主的代理一切土地租佃、税赋乃至买卖事务,反而地主本人不能再插手,只能坐收地租。以至于佃户只知道自己的土地属于某某栈,不知道自己的地主姓甚名谁。
这次,粮食工作小组就提前让租栈出现在大明的时空了。一番紧锣密鼓的筹备之后,由海南各县抽来得若干旧“粮差”们相继到来。以这批粮差为业务骨干,配合一部分其他归化民,组成了全面管理这批土地的“万/盛/号”租栈。
土地的所有者被全部改为“袁老元”,实际由企划院代管。住址在琼州府临高百仞村正是当年临高为穿越众们单独搞得一个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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