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论各种感情合宜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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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引言</h3>
和我们自身有特殊关系的事物所引起的每一种感情,其合宜点,或者说,旁观者能够附和它的那个强度,显然位于某一中庸的程度。如果感情过于强烈,或过于微弱,旁观者就无法附和它。例如,个人的不幸与伤害引起的悲伤与愤怒,也许往往过于强烈,而就大多数人来说,也确实是如此。但是,感情也有过于微弱的时候,虽然这种情形比较少见。我们称过于强烈的悲伤与愤怒为懦弱与狂怒;称这些感情强度不足为愚蠢糊涂、麻木不仁和缺乏勇气。对于过分强烈或过分微弱的感情,我们不仅无法附和,而且在看到它们时也会觉得震惊与惶惑。
然而,合宜点所在的那个中庸的程度,就各种不同的感情来说,并不相同。在某些感情,那个中庸的程度比较高,而在其他感情,则是比较低。有一些感情,如果强烈表达,那就很不得体,即使是在一般承认我们免不了会极端强烈感觉到它们的场合。但是,也有其他一些感情,如果以最强烈的方式把它们表达出来,在许多场合却被认为极端优雅得体,即使我们胸中并不会那么自然地燃起那些感情。属于第一种的,是基于某些理由,很少或完全不会引发同情的那些感情;属于第二种的,是基于其他一些理由,会引发极大同情的那些感情。如果我们审视人性中所有不同的感情,我们将发现它们被视为得体或不得体,恰好与一般人比较容易或比较不容易对它们产生同情感是平行一致的。
<h3>第一节 论源自身体的感情</h3>
1因我们的身体处于某种状态或倾向而产生的情感,任何强烈的表达,都是不得体的,因为我们不可能指望同伴,在他们的身体没有相同的倾向时,对我们的那些情感产生同情。例如,强烈表示饥饿,虽然在许多场合不仅是很自然,而且也是无法避免的事,但总是很不得体;狼吞虎咽的吃相普遍被认为是一项不礼貌的行为。然而,我们对饥饿,还是多少有些同情感。看到我们的同伴吃得津津有味,会让我们觉得愉快;而所有难以咽下的表情,都会惹我们不快。一个健康的人经常会有的那种生理倾向,使他的肚子,如果允许我这么粗鲁地说,比较容易和前一种情感合拍,而不大容易和后一种情感合拍。当我们在围城或航海的日志中读到极度饥饿的场景描述时,我们能够体会极度饥饿所造成的那种痛苦。我们设想自身就是那些受难者,从而很容易在我们心中孕育出必然使他们心神恍惚的那种苦恼、忧虑与惊惶失措的感觉。我们自己感觉到某种程度的那些热情,因此对他们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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