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第七十九只爪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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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手,甚至不用回到C国再挑选了。
今天下班时她就在摄政街相中了一件雾霾蓝的衬衫,而那件衬衫的价格即便是以目前每天的收入水平,也远远赶不上呢。
……等我赚够了钱,就会重新把戒指戴上的……
即便是她也知道“因为想多赚小费所以不能戴婚戒上班”的原因稍微有点无理取闹。
咳,稍微,稍微。
“阿谨,我以后会尽量戴上唔——”
最后那声“唔”是脸被捏圆的叫声。
捏着她的脸,稍稍往外拉出面皮般柔软质感的薛先生:“凌凌,你转转眼睛我都知道你在打什么鬼主意。”
无非就是戴戒指会影响小费收取吧。
……证明自己打工时也一样最帅气最伟大的方式,就必须得是赚得比所有人类服务员多吗?
幼稚又可爱的想法。
除了纵容还能怎么办?
“‘逛完街’回家时要把戒指戴上。知道吗?”
虽然戒指不戴给陌生人看就不能减少任何搭讪电话,但好歹他看见她戴着戒指就不会那么胃疼了。
“知道啦……”
“嗯,已经很晚了。睡吧。”
沈凌重新往被子里埋了埋。
几分钟后,她感到被角被掀开,御用的暖炉躺了进来。
沈凌很自然地挪过去,左嗅嗅右嗅嗅,寻找到枕脑袋的位置。
“今天不去洗澡吗,阿谨?”
“嗯,今天主要做的是搜寻工作,没有正面猎杀。”
而且今天实在太累了,身心俱疲。
“这样。”
只是搜寻工作的话,阿谨应该不是很辛苦,那今晚多聊几句吧?
“阿谨阿谨,你为什么这么纠结戒指?”
她摇脑袋的动作让薛先生睁开了沉重的眼皮:“明明无论如何我都是你的妻子呀,你总执着要那枚丑不拉几的小银环来证明什么呀?”
证明你和我的婚姻是确实存在的。
“证明我没疯啊。”
他温柔地摸了摸她的脑袋,“和帅气机智又伟大的凌凌不同,我是个很卑劣的胆小鬼。需要点什么东西证明,我才敢确信我得到了这么好的你。”
因为是灾祸之主。
如果我有幸与你结婚,那么我一定会不幸地失去你可能萌生的喜欢。
如果我有幸得到了你可能萌生的喜欢,那么我一定会不幸地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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