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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墙角(三更)
(三十一)
“真的真的, 本座已经将他驯服调.教成了本座的奴隶!”
沈洱见他不信,一条条列举出来,“本座让他叫主人,买梅子吃, 还把梅子核吐在他手心, 让他去给本座打洗澡水,做饭, 当本座的工具, 他都乖乖照做不敢有任何怨言……”
可无论沈洱如何解释证明, 唐小书压根不相信。
那顾明昼是何许人也, 从三百年横空出世以来,修真界就流传着一个传闻, 此人性情极其冷血无情。
有人言, 曾有个不知死活的大邪热烈求爱过他,那大邪挖出了九千九百九十九只婴儿心肝,声称要用这些心肝助他踏上飞升之路, 与天同寿。
顾明昼听完只是淡淡笑着, 佯装答应, 却在对方激动喜悦之际, 用长剑毫不犹疑地贯穿了那大邪的心口,剑气很快将大邪荡碎成烟尘,天地间都回荡着她灵魂的悲鸣。
用尽最后一丝力气, 大邪恶毒地诅咒了他。
唐小书得知这传闻时, 顾明昼还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剑修, 他也只当玩笑话听了听笑了笑。
可没成想, 三百年过去,这玩笑话竟落在了他家尊上头上。
倘若是普通人类, 性子老实,尊上喜欢便收了做男宠玩玩便是,可顾明昼这种心思深沉、冷血无情之人,怎可能为尊上所用?
他下意识以为沈洱所说的奴隶,是把顾明昼当成了男宠。
唐小书想到先前那大邪惨死的下场,再看向面前天真无邪的沈洱,长长悲叹了声,像老父亲般,伸出手,将沈洱的额发别至耳后,“尊上,顾明昼绝对不是你我能够轻易拿捏之人,即便他现在对你百依百顺,可难保有一天,万一他对养孩子过家家这种红尘俗事失了趣味,必定会对你和小主子痛下杀手啊。”
他自认自己顾虑得没错。
他活了有千年了,看遍了千年俗事,人间丑恶的一面,有时比大邪妖魔更加可畏。
说到底,大邪就是人类与妖魔恶念凝聚出来的东西。
他不愿沈洱与虎谋皮,万一失手,再落得一个惨痛收场。
沈洱抿了抿唇,他不是不明白他所说的道理,只是,在左右护法和军师的庇护下太久,他已经快不知道如何独自生存了。
这次能够降服顾明昼,是沈洱觉得自己独立做成的第一件大事。
如果不是意外有了超坏,兴许他现在也见不到左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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