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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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手,为他经理一切。当时他就做着一个重量级拳击手的经纪人。他说,他终于有了一个好拳击手——奈尔斯·纳杰尔。丁巴特曾经有过几名中量级和次中量级拳击手,可是一名优秀的重量级拳击手,只要是冠军的料,就最能赚钱,而丁巴特一口咬定——他大声吼叫着,认真得打算要跟人干上一架——奈尔斯正是块冠军的料。奈尔斯有时候自己也这样认为,可是心里也许不这么想,要不他会把全部时间都花在这上面,不再回拆旧汽车厂工作的。他双手肮脏,动作缓慢又有点抽搐,双臂白皙粗壮,关节部位筋肉发达,挥击时特别有力。他那迟钝黝黑的下颏也同样坚强有力,僵硬地朝刮光的喉部缩下以躲避来拳;他头顶戴着鸭舌帽,伸出的帽舌遮住深藏的眼睛。他给你的感觉,是个心灵曾受伤害、为人正派、不想损人伤人、像卷马鬃或像个破球的粗笨壮汉。他非常结实,很挨得起打;他那高大魁伟、侧腹壮实、皮肤白皙的身躯的移动速度,作为一个重量级拳击手来说,已经是够快的了。他所缺乏的是临场应变头脑。他全靠丁巴特告诉他应该怎么打,他情愿受人支配,不能据实力争,因为他那张牙齿不全的嘴非常木讷,所以台球房里那些爱说俏皮话的人说:“换成轻油吧,要不在这种天气发动不起来。”这个卖鸡女人的儿子本不适合当拳击手。他母亲多年来一直在一家家禽店的后堂干活,给鸡鹅拔毛,穿一身粗麻布衣服,闭嘴掩不住牙齿。她赚的工资倒不错,奈尔斯向他妈拿的钱仍比他自己挣的还多。他干拳击,只是因为他表面看上去在这方面很有潜力。
不过,要是他被作为拳击手受到倾慕,他会欣喜若狂。丁巴特有个台球房的哥们,是一个少年俱乐部的赞助人,有一次请丁巴特去分界街一个地下室给这个俱乐部做报告,丁巴特把奈尔斯也带去了,让他站在旁边,他高兴得简直令人难以置信。经过情况大致是这样的:丁巴特和奈尔斯都穿了自己最好的衣服,黑色麂皮皮鞋,戴着一尘不染、紧压眼睛的浅顶软呢帽,挂着钥匙链。“孩子们,你们必须懂得的第一件事是,生活俭朴正派十分重要,要刻苦锻炼,多喝牛奶,多吃蔬菜,要开窗睡觉。就拿我手下的这位拳击手来说吧,”——奈尔斯高兴地龇牙咧嘴笑着,粗声粗气地向听众说了祝福的话——“外出巡回比赛时,无论人在哪里,奈尔斯每天至少要锻炼到全身出一次大汗。然后用热水淋浴,冷水淋浴,再迅速用力擦干,让体内的毒都从毛孔排出去。只有在他打赢以后,我给他一支雪茄,他才抽烟。我曾在《邮报》上读到过一篇德克斯·理查德的文章。文章说,在和威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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