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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克一块的金条其实不算很大, 因为金的密度很高,长长方方不厚的一片拿在手里就很沉,所以垫在鞋里并不会产生踩高跷一样的夸张效果。
边斜也是没办法才想出来这种馊主意。
毕竟常见金属里密度比较高的不多, 他家里面有的就更不多了。这两块还是几年前合作方送的纪念版金条,只要翻过来就能看见某某传媒的logo,当然, 他现在没那么手欠翻给程白看。
虽然被人当面揭穿很没有面子, 但他也没觉得自己有过什么面子,鞋底下金条都被翻出来了, 还死鸭子嘴硬, 道:“金子已经是高密度金属里比较软的了, 我不硌, 一点也不硌。平时就习惯鞋里塞俩金条走路, 锻炼一下脚力。”
锻炼一下脚力?
这位边大作家的脸皮可能是城墙做的吧。
程白简直要被这层出不穷的花招给打败了, 但算了算边斜这体重也没减, 好歹证明自己没虐待他, 对得起周异就行了。
所以她没再计较,只看了一眼表, 道:“今天我先走了, 明天不要让我再发现你耍什么花招了,不然我直接打电话让周异把你领回去。”
“哦。”
边斜把鞋里两块金条倒出来, 这才重新把鞋给穿上,心里思考自己是不是重新找个营养师来帮自己搭配一下饮食,免得小九九都还没打完就被逐出律所。
不过一眨眼这念头就熄灭了。
那些玩意儿太他妈难吃。
他有些好奇地看向程白:“程律今天走这么早, 是外面有应酬?”
程白道:“见个朋友。”
朋友?
边斜心里那算盘开始扒拉得啪啪直响,咳嗽了一声,试探着问题:“不需要人帮你喝酒?”
才要走出办公室门的程白脚步一顿,回转头来看着他,几乎立刻猜出这位大作家是想跟着出去混饭局凑素材,脑海里于是立刻浮现出他上回喝大了瞎折腾的情景。
脖子上牙印才消下去没多久呢。
程白可不想给自己找麻烦。
她皮笑肉不笑地拒绝:“不需要。”
说完就跟边斜挥了挥手。
边斜只好站在原地,看着她走出去,莫名觉得自己还是离程白很远,隔着一层玻璃似的,好像很多东西清楚了,但偏偏并没有以为的那么近,一时想得深了,便有些走神。
程白下楼开车,去约定的饭馆。
路上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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