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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欣赏美国笔会在授予《等待》二〇〇〇年福克纳小说奖时,对哈金的赞誉:“在疏离的后现代时期,仍然坚持写实派路线的伟大作家之一。”
二〇〇三年初春的时候,我在北京国林风书店买到了《等待》,然后又见了几个朋友,回家时已是深夜,我翻开了这部著名的小说,打算读上一两页,了解一下哈金的叙述风格就睡觉。没想到我一口气读完了这部书,当我翻过最后一页时已经是晨光初现,然后我陷入冥思苦想之中。我惊讶哈金推土机似的叙述方式,笨拙并且轰然作响。哈金的写作是一步一个脚印,每一段叙述都是扎扎实实的。在他的小说里,我们读不到那些聪明作家惯用的回避和跳跃,这种无力的写作至今风行,被推崇为写作的灵气。作为同行,我知道迎面而上的写作是最困难的,也是最需要力量和勇气的。有位古罗马时期的哲学家说,最优秀的学者不是最聪明的人;哈金一步一个脚印的写作证明了同样的道理,最优秀的作家不是最聪明的人。
这个一九五六年出生的中国人,当过兵,念过大学,二十九岁时漂洋过海去了美国,获得博士学位,任教于美国的大学,这是那个时代很多年轻中国学子选择的康庄大道。可是用英语写作,意味着哈金奇特的人生之路开始了。毕竟哈金去美国时已经不是一个孩子,是一个成年人了,一个带着深深的中国现实和中国历史烙印的成年人,用异国他乡的语言来表达自己故乡的悲喜交集,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是哈金做到了,他每一部英语小说都要修改二十多遍,有的甚至修改四十多遍,这样的修改并不是针对人物和故事细节上的把握,而是针对英语用词的分寸把握。美国是一个很多方面十分规矩的国家,作为著名的波士顿大学英语文学写作的教授,哈金不能向他的同事请教用词,更不能向他的学生请教,哈金的太太是一位地道的中国人,她的英语表达能力远不如哈金,哈金在用英语写作时可以说是举目无亲,只能自己苦苦摸索。我可以想象这样的困难,尤其是刚开始使用英语写作时的困难,几十次地去辨认那些没有十足把握的词汇简直要命,哈金没有因此进入疯人院已经是一个奇迹了,竟然还能让他始终保持强大的写作力。或许正是强大的写作力在酬谢哈金的写作毅力的同时,也让他大脑里的方向盘没有出现故障。
就是这样一位作家,写出来的英文让一些纯种美国人都赞叹不已。几年前,普林斯顿大学的林培瑞教授告诉我,哈金说英文时还有一些中国人的腔调,可是写出来的英文十分地道十分出色。而我,一个中国人,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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