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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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 李衡前世之番外篇一 我第一次见到曹景时是在宫宴上。儿时的曹景脸颊鼓囊囊的有些胖,穿着大红的锦袍,美目眼尾微微向上翘,睫长如蝶翼,眸似琉璃,嘴唇嫣红,笑起来的时候,露着两颗虎白齿。 他那时瞬也不瞬的盯着我看,仿佛我是什么稀奇的东西。我被他那灼热的视线盯得极不自在,于是我冷冷地睨了他一眼。他父亲眼尖,自然是看到了,当即向我道歉。又向我请罪,解释曹景并无不敬之意,只是在看我案上的那一盘酥油饼。 我母妃毫不在意,热情大方地将酥油饼递给曹景。 我用完膳就想回朝阳殿,经过御花园时看到满院子中竞相开放的花。被花香迷了心脾,有了在御花园看书的心思。于是便让宫人去书房拿书,就坐在御花园的草地上看书。 我正看得入神,猝不及防被一小人扑倒在地。我反应过来,看清压在我身上软乎乎的人,正是在宴上盯着我不放的蠢货,曹尚书家的小儿子。 我厌恶的潜意识里就是把这烦人的东西推开,我也这么做了。 他被我推倒,砸到一旁的石块上,额角磕破了道口子,血源源不断的往外渗。 我那时候不知道,在我推开那蠢货时,我的命运就已经与他连在了一起,直到他死去多年,我也一直记得。 母妃说我已经到了进宫学习的年纪,缺一个伴读,她觉得曹尚书家的小儿子是个合适的人选。 第二日,母妃亲自挑选了几件礼品,带着我出宫去曹府。 我们到的时候,那蠢货还没有起床。那时候我就在想,这家伙这么大了这个点都还没醒,显然是被曹尚书惯坏了,怎么能当我的伴读。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自从当了我的伴读,曹景每日都准时到。我认为他愚笨的想法也被推翻,在成长的道路上我发现他不但不愚蠢,反而挺聪明,性格也深受父皇母妃喜欢。 关于我走到哪他跟到哪,缠着我不放的事,以至于李贤笑说曹景是我的跟屁虫。我不但没有反感,反倒还挺喜欢的。 完成了太傅交代的作业,我和他在朝阳殿院子里的牡丹花下斗蛐蛐。这些市井小儿玩意我本是不会的,我之所以会和曹景玩的得心应手,都是向李贤那不成大器的废物学的。那废物字都不识几个,这些花里胡哨的小玩意倒是玩的游刃有余。 曹景很黏我,我去到哪他跟到哪,我偶尔会送他些小玩意,他很高兴,很容易满足。 他成为我伴读的三年后,大年初四,我与他约好一起去大街上看花灯。曹景很少迟到,可这次曹景迟到了。我在大街上等了他半个时辰,不少少女频频想上前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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