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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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是深夜,梦莲的屋中还点着小烛。她知道自己闯了祸,她需要一点光明。每逢把头钻进被筒里去,她便看到阶石上那一滴血。那一滴红的汁浆渐次扩大,变成监狱,行刑场。
她怕监狱,怕死灭。赶快她把头伸出来。看见灯光,她心中轻快了一些。她是作了一件应当作的事,一件得意的事,假若二狗去向日本人控诉她,她会不皱一皱眉头的随他到案。监狱是可怕的,刑罚是可怕的,可是苟且贪生是更可怕的。她害怕,她感到光荣;她乱想,可是还很坚决。
她不想从父亲那里得到援助或安慰。她只盼丁一山会忽然自天外飞来,把她救出重围。
她向来没有感到这么孤独过,也向来没有这样想念一山过。虽然她和一山已定了婚,虽然一山对她老象用双手捧护着风里的灯光那样的珍爱,她可永远没有过什么火热的表示。她爱一山,一点不假,但是她永远把爱埋在心里,象萝卜似的,红的部分在土内,外面只露出一些绿的叶儿。每逢他问她:“你为什么这样冷呢?”她会微微的一笑的说:“我跟你好!”她只说“好”,不说“爱”,虽然她很需要爱。在一山离开文城以后,她没有因为想念他而流过泪。她有许多小事情占据她的心,她永远不把目光注射在某一点上,呆视好久。一山的形影,不错,时常出现在她的心眼中;但只是一闪便逝,象湖水上的翡翠鸟的影子似的。他的来信里面是永远这些极富感情的话。这些信教她感到生命的充实。但是,她的回信,几乎永远找不到一个“爱”字。她的信简单,用的字更简单,倒好象一个字有多少多少不同的意思。她简直不象个女人,而又的确是个女人。
现在,她可是非常的想念一山。还不是热情,而是盼望他来与她立在一处,去应付,抵抗,一切困难与危险。明知无望,还要盼望,是人的最愚蠢,也是最天真的事。一山不会从天而降,她晓得。
王举人可是吓慌了。他最怕血。对臭虫,蚊子,苍蝇,他都有相当的胆量去扑杀。对蜘蛛,蝎子,马蜂,他便敬而远之了。至于对确实足以教他或别人流血的东西,象虎狼,毒蛇,和日本人,他便只有跪请开恩,而绝对不敢去触犯。即使它们无缘无故的来伤害他,他也只好俯首受死,死而无怨!与其说是为了梦莲的,还不如说是为了他自己的安全,举人公一方面派人带着云南白药与礼物去慰问二狗,一方面他自己找了梦莲去。
他很怕女儿又一声不响。可是梦莲说了话;她所说的,却不是他所愿意听的。他愿意开门见山的商议,怎样了结这桩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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