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武松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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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没有搭理该男子,而是把头一抬,用眼睛打量了一下四周,发现就近一根电线杆上,有一个摄像头,于是暗暗点了一下头。
然后对那位妇女和男子说:“好,你们报警吧,我哪也不跑,等我回屋先把饭吃完。”说完大步流星的回到了狗肉汤馆。
等武松吃完饭,这时只见一名警察,带着两名协警,来到了那位妇女身边,这时那位妇女说:“刚才有个男人,把我儿子打了。”
这时那位警察问:“打你儿子的人呢?”
这时武松把饭钱付完后,从狗肉汤馆走到了众人跟前。开口道:“警察同志,刚才打他儿子的那个人就是我。”
这时那位警察问:“你叫啥名字,把身份证拿出来。”
武松点点头,从身上拿出了自己的身份证,然后递给了那位警察。
那位警察拿到手一看,然后问武松道:“你为啥打人?”
于是武松就把刚才所发生的事,和那位民警一说。
这时刚才那位妇女说:“警察同志,他别听他撒谎,这个挨打的人是我儿子,我儿子怎么会打我呢?”
这时武松摇摇头,对警察说:“警察同志,我的身份证你也看了,另外我再告诉你一件事情。”说着用手朝跟前的摄像头一指,然后对那位警察说:“我说的是不是这么回事,你一调这个摄像头就知道了。”
这时那位警察看了一眼刚才那娘俩说:“说,你老实交待,刚才是不是你儿子先动手打的你?”
那位妇女一看跟前有摄像头,她知道只要是一调摄像头,刚才她儿子先动手打她的事,也就一清二楚了。于是赶紧低下头说:“警察同志,就是刚才我儿子先动手打的我,可是他也不能动手打人啊?”
刚才那位小伙说:“对,那刚才他动手打我,也不能算是他正当防卫。你们应该处理他。”
这时那位警察说:“对,刚才武松同志的行为,的确算不上是正当防卫,但是他的这种行为,能算的上是见义勇为。”
“因为公安部规范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制定的条例是:
《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是公安部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制定的条例。
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
公安部
为深入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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