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4章 请叫我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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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刀上的鲜血已经凝固,变成了红黑色。
再漂亮的女人鲜血,也会有种让人作呕的血腥气息。
这是很正常的人,才会有的反应。
陆宁却已经不正常了--就像他看着那把餐刀上的鲜血,眼角剧烈跳动了好多下,都没能阻止他慢慢伸出手,拿起那把刀子。
他很想--喝血。
从没有过的想,就像四十六岁的老光棍,在荒山野岭内的小湖泊内,看到有个孤身少妇在出浴后,什么素质啊,人性啊,不要不要的啊,统统的滚蛋,先干了再说!
就像陆宁因为极力忍耐,脸蛋都很狰狞了,也没忍住慢慢张开了嘴那样。
略微带点腥、咸还有甜滋滋味道的血,在跟陆宁的舌尖刚一接触,就像瞬间复活了的小精灵那样,攸地从他触觉神经内扩散到了四肢百骸,所有本来很安静的细胞,都疯狂呐喊起来:我要,我要,我要更多!
嗜血。
这个词在很多时候,都代表了残忍野蛮杀戮的意思,本意却是很喜欢喝血,就像那些靠吸血为生的蚊子、水蛭那样。
还有西方传说中的恶魔,吸血鬼!
“原来,我变成了一个吸血鬼。”
看着被自己拿舌头舔的很干净的餐刀,陆宁就觉得四肢冰凉,有种想嚎啕大哭一场的冲动。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咋了嘛。
好好的一个人,咋就变成嗜血的吸血鬼了呢?
在看到鲜血时,无论他用多么大的毅力,都无法阻止去吸血。
可以前--最起码,在醒来后的这两个多月内,他为啥就没这种恶心的爱好?
别忘了,在英不列颠彼得山,在布谷鸟连锁酒店时,他都曾经用陌刀把一个人的脑袋砍掉,那鲜血可是像喷泉一样攸地喷起的……那时候,他为啥没有这种渴望?
最多,不会像正常人那样,会恶心的呕吐,仍旧保持他淡淡然的贵族风范。
今晚距离斩杀本善有及才数十个小时,他咋就变成嗜血的吸血鬼了?
陆宁不解,很不解,更恐惧:相比起还没有找到自己能被干掉的命门时,他更怕变成一个吸血鬼。
“草!”
陆宁狂躁之下猛地抬脚,刚要把案几踹翻时,却又停住了。
他好像明白了什么:刚才,我脚底板被割伤,流过血。
“难道是这样?呵呵,以后,请叫我吸血鬼。”
看着自己的右脚,陆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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