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名状 the unnaable (第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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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病态亵渎。再进一步,倘若一个已经死了的、噩梦般的杂种怪物用它的大脑投射出了它的灵体,老实说,这样如同云雾般的恐怖不正是完美的、令人惊声尖叫的不可名状么?
时间已经非常晚了。一只安静得不可思议的蝙蝠擦过了我的身旁,而我相信它也碰到了曼顿,因为虽然我看不见他,但我觉得他抬起了自己的胳膊。不久,他说话了。
“可是,那座有着阁楼窗户的房子依旧荒废着,现在正耸立在某个地方?”
“是的,”我回答说,“我见过那地方。”
“你在那里发现任何东西了吗——在阁楼里,或是别的地方?”
“在屋檐底下有些骸骨。那个男孩可能就是看见了那些东西——如果他太敏感的话,根本不需要任何残留在窗户玻璃上的影像,就足以把他吓疯了。如果那些骨头都来自同一个东西,那么这东西肯定是一个让人歇斯底里、疯狂错乱的畸形怪物。若将那些骨头留在这个世界上,那绝对是亵渎神明的罪过。因此我拿着麻袋又返回了那座房子,将它们带到了房子后面的坟墓边。我把它们扔进了一个洞口里。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是个傻瓜——你该看看那颅骨。它有着四英寸的角,但却有着一张和你我差不多的脸。”
终于,我感觉到曼顿的的确确打了个寒战。他已经靠得很近了,但他的好奇心却没有受到挫折。
“那窗户玻璃上呢?”
“都不见了。一扇窗户连窗框都不见了,另一扇窗户的菱形窗孔里也看不到一丁点儿玻璃的痕迹。那些窗框的样式——是那种公元1700年之前的格子窗模样。我觉得这种没有玻璃的状态已经持续有一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了——也许是那个孩子打破了它们,如果他真能撑住的话;传说也没提到这些事情。”
曼顿又陷入了沉思。
“我想去看看那座房子,卡特。它在哪里?无论有没有玻璃,我都必须去那儿探索一番。还有你抛下那些骨头的坟墓,还有那一座没有铭文的坟墓——这整件事情肯定有点儿恐怖。”
“你的确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