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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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以外的任何女人有过交往。”
马克说:“啊!”
他对自己说:“那么拉格尔斯一定是个骗子。”这既不让他感到焦虑,也不让他感到震惊。二十年来他和拉格尔斯在梅费尔一间很大、有些阴暗的房子里共用一层楼。他们习惯在公用的洗手间边刮脸边聊天,不然,除了在俱乐部,他们很少碰面。拉格尔斯在王室宫廷有份工作,可能是银杖侍从官[213]副手,或者这二十年间他可能被提拔了。马克·提金斯从来没专门去问过他。他自己十分自豪又十分封闭,对任何东西都不好奇。他住在伦敦是因为它大、空旷、官僚主义,他又很显然对自己的市民没有任何好奇心。如果能在北方找到一个同样广阔,其他个性也同样突出的城市,他宁可住在那里。
他对拉格尔斯几乎没什么想法。他曾经听过“讨喜的话痨”这么个说法,他认为拉格尔斯就是个讨喜的话痨,虽然他不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当他们刮脸的时候,拉格尔斯就给他讲一天的八卦。这就是说,他从来没有提到过一个不可以购买她的美德的女人,或者一个不愿意卖掉他的妻子以获得晋升的男人。这符合马克对南方的想象。当拉格尔斯中伤一位北方的名门子弟的声名的时候,马克就会用这句话来堵他的嘴:“哦,不,这不是真的。他是旺特利瀑布的克莱斯特家的人。”或者另外一个名字,视情况而定。一半苏格兰血统,一半犹太血统。拉格尔斯个子很高,长得像只喜鹊,头总是歪向一侧。如果他是英国人的话,马克就绝不会跟他共用房间。他知道很少的出身和地位很高的英格兰人有这特权,话又说回来,很少有出身和地位很高的英格兰人会同意和人共用如此阴暗、不舒适,放置着这么多马毛坐垫的红木家具,或者洒满了透过磨砂玻璃的日光的房间。马克二十五岁就进了城,和一个叫皮布尔斯的人共用这个房间,那人已经死了好多年了,而且尽管拉格尔斯取代了皮布尔斯,他还是懒得做任何改变。跟一个区别更大的名字相比,微妙的相似减少了马克·提金斯因这改变而感受到的不适。马克常常想,比如跟一个叫格兰杰的人共用,一定会更令人不适。就这样,他还常常管拉格尔斯叫皮布尔斯,但这也无伤大雅。马克对拉格尔斯的出身一无所知——因此,以一种微妙的方式,他们的关系与克里斯托弗和麦克马斯特两人的关系很像。但克里斯托弗可以把一切都给自己的跟班,而马克不会借超过五英镑的钱给拉格尔斯,如果到一季结束还不还,他就会把他赶出房间。但是,因为拉格尔斯从来不跟他借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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