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五家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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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郑如健就收到了卢县令的邀请,到户县县衙商谈印刷作坊的合作事宜。
当然,卢县令和平阳公主碍于身份,是肯定不会亲自出来参与。卢家从京城派出了一名代表前来,而平阳公主府,由于府上总管马大宝已经返回京城那边,所以平阳公主也让郑如健作为公主府的代表。
身兼个人和平阳公主府两个代表身份的郑如健,按着约定时间来到了户县县衙。
这次合作,除了平阳公主府、卢家和郑如健三方外,还有京城崔家,以及王家。它们各自也派出了一名代表前来商谈合作。
郑如健和三家的代表,被县衙的接待人带到了县衙内一座院子,略略互相介绍过后就正式开始商谈。
由于郑郑如健才是能否开成印刷作坊的关键,所以这次商谈就是郑如健一个人负责主导、讲解。
经过郑如健一番讲解,建印刷作坊需要的资金、人手、材料等等后,就进入到正式各家投入资金、利益分配等问题。
其实,无论是卢家还是崔家、王家,他们对这个印刷作坊能获得多少金钱上的收益并不看重。他们看重的是,印刷作坊建成后,在书籍的购买上,印刷自家手稿、藏书这些是否有优先条件。
当然,这只是他们现在的想法。几年后,一个印刷作坊就能给家族带来巨大的收益,就不知道他们还是不是原先那样不看重收益了。
很快大家就达成了共识,卢家、王家和崔家,每家出五百贯钱,郑如健则以技术,分别获得了印刷作坊一成五的股权。
而平阳公主府以五百贯钱,以及作坊所需的用地、人力,占得四成。
郑如健制定了一份详细的合作文书,其中就有明确规定,印刷作坊以平阳公主府为主导,卢、崔、王三家没有经营作坊的权利和不得插手作坊经营、人员安排等事宜,但每家可以派遣一人作为代表,到作坊进行监督。
每家,每年可以有三次,优先安排印刷自家的藏书、手稿、传记等。而且价格方面,也会比市面价格优惠八成。
这一项,也是几家书香世家,那么快达成共识,答应合作的最重要原因。这是他们各家主,在他们前来户县县衙前,就再三交待过。
文书最后一条加粗字,清楚列明:“各家的股权,在未经得全部合作人的一致同意下,不得出售或转让给其他人。在没有合作人愿意以市价收购后,方可对外出售。
文书一式六份,除了每家一份外,作为公证的户县县衙也留存了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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