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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衣人嘴角抽了抽,喃喃的说:“谁家浪迹天涯,还要开车?”
林二就要。
开门上车,刚要点火启动,毛驴就人立而起的用爪子拍打她车门:大哥早就说过了,它必须要保护好二哥的安全,怎么可能放心让她一个人浪迹天涯?
“嘿,毛驴,还是你对我好!”
林二笑了。
那笑容在黑夜中,就像春风吹起杨柳枝,荡漾着无形的明媚。
“驴哥,来,抱抱!”
林二在高兴之下,叫了一声驴哥,伸出了双手。
双手勒紧了细钢丝,黑衣人嘴里轻喝了一声:“嗨!”
从他这‘波澜不惊’的轻喝声中,陆宁就能断定他不是第一次,用细钢丝勒断别人脖子了。
但陆宁却能保证,这是他最后一次这样做了。
陆宁热爱和平,从来都很反感杀人的人,尤其是不分任何理由,就为主子的命令而杀人的人。
依照黑衣人以往的经验,在轻声吐出这个‘嗨’字时,勒紧细钢丝后猛地一滑时,就会听到刀子切进皮肉中的轻‘吱’声,然后就会看到鲜血迸溅。
这次也没例外,在他吐出那个字后,果然听到了熟悉的声音,看到了熟悉的一幕,就连血腥气息也是那样鲜美--只是,为什么会感到自己下巴有些发凉,还疼。
黑衣人愣了一下时,看到了陆宁的眼睛。
陆宁的眼睛很亮,也很冷,就像外面天空中那颗最亮的星。
不对啊,他不是该背对着我,被我用细钢丝勒断咽喉的吗?
怎么可能会正面面对着我?
黑衣人跟陆宁四目相视瞬间,下意识的抬手去摸下巴。
摸到了鲜血。
他听到的细钢丝割肉声、看到的鲜血,空气中的血腥气息,竟然都是因为他的下巴,被他自己的细钢丝割开了一道深可见骨的大口子!
怎么会这样?
黑衣人傻了,张嘴正要大叫什么时,陆宁抬手捂住了他的嘴--陆先生在硬生生掰断别人手腕时,从来都不忍心听到别人的惨叫声。
他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从来都不杀人,却不介意废掉喜欢用细钢丝杀人的人的双手。
卡茨、咔嚓!
两声瘆人的脆响过后,黑衣人手中的钢丝球掉在了地上,两只手都以诡异的角度,向上翻转,白色的、血淋淋的腕骨,直直刺出了皮肤,就像两把亮银枪。
黑衣人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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