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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肉啊! “田主任,你把这猪蹄分我一个。我儿子长身体补脑,以后可是栋梁呢。村里人肯定都能沾上我儿的光。” 田秀芳最讨厌贪小便宜的人,顿时拍桌子说道:“这是给妇女下奶用的,你儿子能生娃,需要下奶?” “分肉的时候你想多占点便宜,野猪来的时候,你咋不冲到最前面。” 村里人都站出来说话。 “就是!你儿子都多大了,还跟小娃娃抢吃的。” “这野猪还是人家老顾儿子制服的。要不是他,你能分上野猪肉?” “人家是大功臣,都没说啥。你凭啥想多分个猪蹄?” 孟翠华憋得脸红了,“你们懂啥?我儿以后有大本事,你们都别想来沾光!” 沈朝想起沈国栋和沈国梁的名字,是孟翠华专门花钱请文化人起的名字。 至于她的名字,本来是要叫“招弟”的。 孟翠华好面子,怕村里人议论她,就给她随便换了个字“朝”。 沈朝探着头看热闹,瞧见孟翠华被十几双口堵得说不出话来,心里就窃喜。 顾修远以为她看田主任手里的猪蹄,便说:“想吃猪蹄子?” “那是给刚生了娃的女人吃的。队长也不给咱分。你以后生了我给你买。” 沈朝一想到自己要给顾修远生孩子,思想就飞走了。 轮到他们分肉了。 吴队长说:“你出了力,给你家分二十斤肉。” 沈朝看上小排骨了,想吃炖排骨。 “我能不能要一点小排骨?”她说。 大家都爱要肉,排骨这种骨头多的,基本没啥人要。 吴队长给拿了三根排骨,剩下的分了肉。 村里女人看见顾修远拿着好多肉,心里都羡慕沈朝。 谁让人家男人能捅死野猪呢。 沈朝敏感的察觉到,有一个女知青一直盯着顾修远看,好像就是沈国栋正在追的那个知青。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 夏知画痴呆的看着又高又壮的男人,昨天他骑在野猪脖子上的画面一直在她脑海里反复出现。 她以前咋没注意到这个男人呢。 她根本不想当知青,但是必须下乡。 她这双手就不是干农活的,就是要享福的。 做一天农活,她的手腕就特别酸,脚底还被磨出水泡了。 幸好沈国栋过来帮她干完剩下的活儿了。 她一直认为沈家是村里条件最好的。 因为沈国栋每天都给她拿一个鸡蛋,偶尔还给她肉。 但是,他和眼前的这个男人相比,他可差太远了。 这个男人,长得高,村里没有几个比他还高的。 看上去就是能干活的好把事! 要是他能替自己干农活就好了。 就算他有媳妇了,那又怎么样? 她看上的人,必须得到手! 村妇哪能比得上知青! 沈朝和顾修远上完工,晚上回去就打算做排骨。 顾修远裤脚都是泥巴,裤子上也是土。 他一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