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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给他,以免他昏过去。每逢看见面包,他的眼睛是那么发光,使我不能不满意,他的确是明白了面包的价值。当他刚学会几句简单言语的时候,他已会嚷“我要面包!”嚷得是那样动心与激烈,简直和革命首领的喊口号一个味儿了。
因为他时常饿得慌,所以免不了的就偷一些东西吃,我并不禁止他。反之,我却惩罚他,设若他偷的不得法,或是偷了东西而轻易的承认。我下毒手打他,假如他轻易承认过错。我要养成他的狡猾。每一个战士都须象一个狐狸。为正义而战的革命者都得顶狡猾,以最卑鄙的手段完成最大的工作。可惜,爱弥耳有时候把这个弄错,而只为自己的口腹对我耍坏心路。可是,这实在是因为他年纪太小,还不完全明白我所讲说的。假若他能活到十五岁——不用再往多了说——我想他一定能够更伟大,绝对不会只为自己的利益而狡猾的。行为是应以所要完成的事业分善恶的,腐朽的道德观念使人成为废物,行为越好便越没出息。我的爱弥耳的行动已经有了明日之文化的基本训练,可惜他死得那么早,以至于他的行动不能完全证明出他的目的,那远大的目的。
爱弥耳到满了三岁的时候,不但小孩子们不喜欢跟他在一块儿玩耍,就是成人们也没有疼爱他的。这是我最得意的一点。自从他一学说话起,我就用尽了力量,教给他最正确的言语,决不许他知道一个字而不完全了解它的意义,也决不给他任何足以引起幻想的字。所以,他知道多少话就是知道了多少事,没有一点折扣,也没有一点虚无缥缈的地方。比如说吧,教给他说“月”,我就把月的一切都详细的告诉他:月的大小,月的年龄,它当初怎么形成的,和将来怎样碎裂……这都是些事实。与事实相反的都除外:月就是月;“月亮”,还有什么“月亮爷”,都不准入爱弥耳的耳朵。谁都知道月的光得自日,那么“月亮”就不通;“月亮爷”就越发胡闹了。我不能教我的爱弥耳把那个死静的月称作“爷”。至于月中有个大兔,什么嫦娥奔月等等的胡言谵语,更一点儿也不能教他知道。传说和神话是野蛮时代的玩艺儿;爱弥耳是预备创造明日之文化的,他必得说人话。是的,我也给他说故事,但不是嫦娥奔月那一类的。我给他说秦始皇,汉武帝,亚力山大,拿破仑等人的事,而尽我所能的把这些所谓的英雄形容成非常平凡的人,而且不必是平凡的好人。爱弥耳在三岁时就明白拿破仑的得志只是仗着一些机会。他不但因此而正确的明白了历史,他的地理知识也足以惊人。在我给他讲史事的时候,随时指给他各国的地图。我们也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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