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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的,叫秘书迅速打了通电话,简单和曲笙聊过后就吩咐他辞掉原有的工作,来自己的公司上班。
曲笙当时都惊了,荆丛辙给出的理由是:“你在那里得不到好的发展,这件事我已经和父亲商量过了,你想和他谈谈吗?”
曲笙连忙摇头。
开什么玩笑?
荆琒比荆丛辙还要可怕百倍,他生平最不擅长的就是和长辈交流,荆丛辙好歹只比他大了五岁,两个人勉勉强强可算得上是同辈。至于荆丛辙的父亲……曲笙只要一想到那张严肃的脸,就虚拟胃痉挛了。
然而强扭的瓜不甜,曲笙本来就对荆丛辙的强制安排颇有微词,荆丛辙又按照过往对曲笙的了解把他放在一个迫在眉梢的项目上,让他不得已每天都很忙碌。
曲笙一肚子的火撒不出来,只能侧面宣泄自己的不满。
干他们这一行的,大家都是普普通通的穿着,怎么舒服怎么来,格子衫最能体现程序员的特质。
曲笙偏不,为了表现出自己的特立独行和放荡不羁,他时常换发色,耳钉更是上午戴了下午换,张都洋看他不顺眼很久了,各部门开会的时候组长更是不止强调一遍,打工人还是要有打工人的样子。
曲笙死猪不怕开水烫,更何况这口锅本来就是荆丛辙烧开了让他往里面跳的。
“荆丛辙要是不满意,让他亲自来找我说啊。”曲笙讲电话讲得耀武扬威,“他来找我说,我就顺水推舟,直接辞职!”
十分熟悉他的好友舒梓媛哼哼笑着说:“别吹牛b,你要是真想走人,最开始那一个月就走了。”
曲笙一下被噎到。
舒梓媛又道:“我说,你是不是有点怕他啊?”
“怕谁?”曲笙下意识回嘴,也不怪同乐队的胖子总说他全身上下唯有嘴最硬。
“荆丛辙,荆大少啊。”
曲笙停顿一下,“鬼扯。”
“是不是鬼扯,你自己心里最清楚。”
荆丛辙回国后荆琒给了他一笔启动资金,荆丛辙就在自家老爸建的大厦里单独抽出一层作为办公地点,成立了一家小型IT公司。
荆氏科技在灵市,乃至国际上都是很著名的企业。荆丛辙放弃枝繁叶茂的森林,选择自己开耕一片未知土地的这一举动出乎许多人的意料。然而荆琒都没有反对,这显然是人家的家事,外人更没有过问的必要。
曲笙最讨厌思考这些弯弯绕绕,在舒梓媛的八卦下,不经大脑地回应了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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