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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泽辰雄被起诉了,这起强盗杀人案巳移交法院,等候审判。熊泽从警察局的拘留所被押送到拘禁未决犯的拘押所。
熊泽一直认为自己无罪,但警官和检察官都不相信。
熊泽被捕后,在警察局拘留了24小时以后,移交给了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24小时以内向法院提出拘留申请,得到拘留10天的许可,后又延长了10天,终于被起诉。在起诉以前被拘留了23天。
在此期间,他住在八张席大小的塑料房子里,接受警官和检察官的频繁审问。每间屋子住五六个人,马桶放在屋角。
在这23天里,被关在这种非人的恶劣生活环境中,每天受到“是你干的吧”这样的审问,使你陷入好像“真是自己干的”心理状态之中。
进了拘押所,生活设施有所改善。警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这么长期间的审讯,在先进国家中只有日本才这样做。若是自己招认了,不用拘留那么久就被起诉了。
熊泽坚决不招供,结果被拘留最长期限以后才被起诉。他虽然坚决否认犯罪事实,但因有不少证据,警方大概确信他是有罪的。
起诉以后的拘押,权限在法院。从起诉之日起,可以拘押刑事被告人(起诉前叫犯罪嫌疑人)两个月。必要时可以延长,每次可以延长一个月。
坐在押送犯人用的汽车里被移送到拘押所去的被告人,大都怀着一种绝望的心情。漫长的拘押所生活结束以后,又要被送到更加漫长的拘禁场所去。就像是结核病刚刚治愈,又患上了癌症一样。
押送车的外面,是自由世界。押送车的窗关闭着,并有金属网,但窗外的情况还可以看到。现在他才体会到,过去像水和空气那样毫不稀罕的自由,是多么宝贵呀!
也不知道被押到哪里去,但肯定不是送往“乘客”希望去的地方。今天的乘客,除熊泽以外,还有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面容看上去很和善,但罪名是强盗强奸。人多的时候,除戴手铐以外,还要链在一起。今天只有两个人,就没链起来。两名“乘客”有两名护卫,但禁止互相谈笑。
人们都沉默不语,随车摇晃。道路不够平坦,车子缓缓前行,且走走停停。同行的“乘客”说了声“真想吸根烟啊”。护卫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道路平坦了,车子像是要抢回耽误的时间,飞速前进。
突然,车子激烈震荡,熊泽摔倒在车箱里。车体坏了,玻璃也碎了。熊泽的后背被猛撞一下,呼吸感到困难。出车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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