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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时代的所以为大时代,正如同《神曲》所以为伟大作品:它有天堂,也有地狱;它有神乐,也有血池;它有带翅的天使,也有三头的魔鬼。在这光暗相间,忠邪并存,变化错综的万花洞里,有心胸的要用狮一般的勇气,把自己放在光明的那一边,把火炬投向黑暗处。到把全民族的心都照亮了的时节,我们才算完成了大时代的伟大工作。大时代的意义并不在于敌人炮火的猛烈,我们敢去抵抗,而是在于用我们的鲜血洗净了一切卑污,使复生的中国象初生的婴儿那么纯洁。
一般的说来,人是不容易克服他的兽性的。只有在大时代里的英雄,象神灵附体似的因民族的意志而忘了自己,他才能把原始的兽性完全抛开,成为与神相近的人物。有了这样的神人与英雄,我们才能有虹一般光彩的史诗。
在这种意义之下,先死的必然称“圣”——用个宗教上的名词;因为他的血唤醒了别人对大时代的注意与投入。
易风便是这样的一个人。在北平他看见了,从北平他出来了,他决定去干,不再在阴城等待着甚么。干什么?战争是血肉相拚的事,他去投军。假若他考虑一下,他一定会想到什么为国家保存元气,什么大学生应当继续去求学,那些冠冕堂皇的话,作退避到后方的自解,正如已经厌世,为家人父子设想而不肯决然出家为僧的人一样。他没有考虑这些足以使他馁气的问题。他只觉得敌人必须打退,那么他就去打好了。这很简单,豪爽,而且是根本解决的办法,他看见了侵略,便走上沙场去厮杀。一切顾忌,一切困难,这时候都不在他的心中。他的眼亮起来,胸中象纯青的炉火,没有一点烟,没有一个黑点,空灵而热烈。什么也不想,他已把过去现在及将来完全献给抗战。到了战场便死,或打个十年八载,都好。一念便决定了永生。他不骄傲,也不谦卑,他只是个战士,充实,坦然,心中有些形容不出的喜悦。
他昂然的上了火车。很奇怪,没人拦阻他,车里的军士显然是因过度的疲劳而呼呼的睡着;可是到底很奇怪,他没有想到跳上火车就象蛙跳到水里那么省事。车没停好久,就又开动,走得很慢。易风没有顾得去想,军车为什么可以这样慢慢的爬行。他没有去想这个,也没有去想任何的事情。他只觉得自己是在车中,而车是往前方去,这就对了,够了。象杀完人去自首一样,明知前面是死亡,而大步走上前去,把扁脑瓢靠在车板上,左右的晃动着,不久他就睡着了,把一切都交给了光明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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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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