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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琵琶有语:十二
◎唯独那个故事没有结尾。◎
曲梦打的那个男人是繁城的首富, 其夫人彪悍,曾砸过曲梦的铺子,这次却没那么容易饶过她。
几个城内城外的地痞流氓收了银钱, 跟在了曲梦身后,待她关了铺子后将人拖进了无人的深巷。
那时祈花节才结束一日, 街上还热闹着, 深巷里有几缕地灯照进来的光, 曲梦离那道光只有一步之遥。笑声、骂声、侮辱声、一声声穿过她的耳朵, 而他们甚至都不用捂住她的嘴, 任她发出甚至比不上几声犬吠的细弱哀嚎。
那夜季宜薇在银妆小城里收拾细软,而黄之谦宴请同窗好友说了自己的婚期。
季宜薇打算自己偷偷走掉的,她想她已经拖累曲梦许多回, 如今曲梦终于遇上良人,她带不走曲梦,也不愿破坏对方难得的姻缘。
曲梦被人发现时早已被野狗吃掉了心脏, 肠穿肚烂, 衣不蔽体, 而吸引那些野狗过来发疯的,便是那些男人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她被人折了手腕, 拧肿了腿, 就因为她打了那男人一棍子,而男人回家后不敢对夫人提自己对季宜薇还不死心, 便随口供出了曲梦。
季宜薇看见曲梦尸体时, 险些晕了过去, 而黄之谦宿醉后又吐了一口血, 病了足足三个月。
当时断案的姓陈, 因不敢得罪权贵便将此案匆匆了结, 任谁都能看出曲梦在死前经历过什么,可卷宗上只字不提她曾受人胁迫侮辱,所有罪过都落在了野狗身上。
若为官如此,黄之谦宁可一生都不入官场。
他分外痛恨自己,当初为了能亲自送曲梦回去,每日在她跟前说些志怪故事吓唬她,他如愿送了曲梦一年,偏偏那日要请同窗吃酒,就那一日,就在那一日……
明明还有三日,他们就成亲了啊!
黄之谦这病倒的三个月里,日日对着满屋满墙的红喜不知落下多少眼泪,他日渐疲惫虚弱,到后来甚至无法下地,本以为自己会死却又被人救了回来。
待他能下地行走,再去糖水铺子时才发现糖水铺子早就改了门面,而本打算悄悄离开繁城的季宜薇却卖身给了银妆小城,成了那一年的花魁。
物是人非事事休。
这些年黄之谦都在浑噩度日,他不入官场,也再不经商,只住在当年曲梦买下的小屋里写下一个又一个志怪话本。
当年奸污过曲梦的人十年光景早已换了身份地位,有的还是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