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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十分强悍。
宁哲看着这支特殊的队伍,走到吕勐身边问道:“四爷,现在走的这支队伍是什么兵种啊?怎么有那么多坦克,而且士兵穿的衣服也这么奇怪呢?”
“他们的作战服,是采用阻燃腈纶、天丝、银纤维和对位芳纶制成的,防火阻燃,而且还可以防弹,透气性很好,在高温环境或水际环境下更舒适,更轻便,更有利于保持战斗力。”
吕勐看着面前的车队,脸上有一种很复杂的表情:“这种作战服的造价很高,只有吕氏的技术可以做出来,每一套的单价,都相当于十名护军普通士兵装备的总和,这支部队是一个混成部队,每一个人都是精英,在吕氏军中,这支部队被称为百胜军。”
宁哲看着官道上的车辆和军人装备,就不难猜出这是个精锐部队,但是对百胜军这个称号颇有微词:“吕氏一共才打过几仗啊,这个所谓的百胜军,也是个噱头吧?”
吕勐摇头:“不,这个百胜军是实打实的,不同于其他部队,面前的这支部队,常年都会进行高强度的军事训练,处理一些财阀间不会被报道出来的军事冲突,以及剿匪之类的战斗,百胜这个称号给他们,实至名归。”
宁哲笑了笑:“你对这个部队了解的还不少。”
“当然会有了解。”吕勐看着道路上的滚滚车流,目光深邃:“这支部队的番号,叫做漠北独立纵队,它的最高军事长官,是我二哥,吕涛。”
宁哲听见这话,微微一怔。
吕勐看着军车上那些龙精虎猛的士兵,转身回到车里,低头叼上了一支烟,猛吸两口以后,把头侧向了一边,几秒钟后,两滴不明液体坠落在了吕勐的军装上。
宁哲站在车外,本想跟吕勐聊聊,去安慰他几句,但犹豫片刻,最终还是作罢。
他能理解吕勐的心情。
吕勐跟吕涛,是一个爹一个妈生下来的孩子,自幼一起长大,作为名门之后,都被外人寄予厚望。
为了证明自己,吕勐主动要求前往87号,以外交官的名义从事间谍行动,一旦露出马脚,连战俘的身份都没有,而是以间谍罪进行审判。
他蛰伏多年,终于冒着巨大的风险将裴氏的全覆式外骨骼资料带回了吕氏,非但没有得到一句夸奖,反而处处遭到压制和嫌弃,拼尽全力,才抓住一线生机,成为了雇佣兵部队“兔子团”里一个连番号都没有的独立营长。
而他的二哥吕涛,则被视为了家族的希望,得到了一切的资源,年纪轻轻就成为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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