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的那边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9章 七郎啃骨头,农门状元,山的那边,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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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舅母一个人面对七嘴八舌的赵家媳妇,顿时败下阵来。
外祖母瞪着她说:“不许再提沾光!好好的来吃饭,可别把喜事弄得不高兴了!”
又对周氏说:“这个事我得跟你们说。家里突然有了一大笔钱,可不能飘了!这个要借钱,那个要沾光,你给得了谁?给一个不给另一个,还得罪人!索性一个都不借,就没事了!”
周氏和赵老汉都说:“还是您老说得对,我们都欢喜得傻了。”
借钱是不可能借的……尤其是像大舅母这样的,她说的不是借,是“沾光”,就是没想过要还的。
真的开了这个头,乡亲们都要来沾光,给不给?
到时候五百贯,三两下就没了。
外祖母又把七郎拉到身边:“七郎是有出息的,他的钱有大用处,你们做爹娘的也不许搜刮!”
赵老汉尴尬地笑道:“瞧您老说的,我是那样的人吗?我家孩子的私房钱,都由他们自己收着,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赵五郎和赵六郎一起探出头来,高兴地说:“爹,真的吗?”
赵老汉恼羞成怒,挥着手说:“劈柴挑水去!等你们挣到五百贯,我也不收你们的私房钱!”
赵五郎和赵六郎瞬间耷拉了,挣五百贯?那得多少钱哦!
把大舅母的话堵住了,张氏高高兴兴地拉着孙氏、林氏去做饭。
大舅母很不高兴,悄悄掐周大通的手臂,想让他开口。
可周大通皮糙肉厚,任她怎么掐都不动,把她气得……连晚饭都多吃了两碗。
晚饭很丰盛,因为赵四郎是半个自己人了,又“帮忙”杀了猪,胡家半卖半送地让他拎了一大块肉、猪骨、猪手和肝肾杂碎的回家。
回来的路上,还被邻居们善意的调侃,赵家养的儿子能换肉吃了~~
当地风俗,姑娘出家后回娘家,有钱的带蹄髈,差一点的也要带肉,称为“生姑娘换肉吃”。
妯娌们齐心协力,不一会儿厨房就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林氏有了身孕,也不影响做菜……其实在乡下,做菜算是比较轻省的活了。
她用猪骨、萝卜熬了一罐汤,从猪头肉里拆出瘦肉来剁成肉末,大锅里煎好豆腐,把肉末和高汤倒进去一起煮,让豆腐混合着肉汁,撒上葱花出锅。
这豆腐比肉还香!
接着又捞出煮得软烂的猪头皮、猪耳朵,切成薄薄的片,和蒜泥秋油拌了大大的一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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