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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见我神秘的样子,也知道问多了没用,但是可能就是因为这样,她反而更加觉得好奇了,“周宇,你不是做珠宝生意的嘛,听说这金哥是地产生意的啊。”
我喝了口饮料,看了她一眼,满口乱扯,“珠宝生意只是其中之一,其他的项目也有涉及。”
我看到听我这么说,对面那个被彩虹叫做龙哥的男人,脸色又难看了些。
今天,因为是金琳第一次单独约我吃饭,林富贵让我不要给他丢脸掉价,所以给了我两千块大洋,买了身新行头。
此刻,我无比佩服林富贵的英名决定。
如果我还跟平时一样,穿得跟个屌丝一样出来,估计现在吃瘪的就是我了,而不是坐在对面的那个龙哥。
其实,龙哥身上的装备也不错的了。看他全身的打扮,估计也有小几千块钱了。
只是龙哥长得有点憨,身上自带一股乡土气息,但是眼神又带着一股不善,因此整个人的气场就无法让人喜欢。饶是他穿着名牌,也让人觉得有点掉价。
而我就不同了,虽然身上的行头只有一千多块,但是我人高马大,又年轻帅气,稍微打扮一下,整个人的气场就很强。
根本就不是龙哥能比的。
想起他在地下室时趾高气扬的样子,再看他现在憋着一股火的模样,我心里暗爽,和彩虹搭话声音就大了起来。
不过我偶尔也招呼着和龙哥说几句话,今晚的宴请吃饭对我也挺重要的,我不想还没开始就得罪人,到时候要是把饭局搞砸了,对我也没有什么好处。
再说了,退一万步讲,这龙哥毕竟是金琳请来的,我再怎么着也得给人家点面子。
……
过了会儿,金琳和他的朋友就过来了。
今天他带来的人当中,有几个我认识,有几个不认识,钟哥也在里面,他看到我很热情地跟我招呼,“周宇,听准时的啊。”
“那是当然,你们可都是大哥!”我笑着说道。
人都是很现实的,以前这群人都不待见我,后面见金琳挺欣赏我的,一个个眼见力都很好,也都开始对我态度好起来了。
不过我也不介意,我一直都不太在乎别人对我的看法。
而且,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我发现,一个人当你有了本事,别人自然而然会把你当回事。而如果你一事无成,哪怕是嘴巴说开了花,人家照样不会鸟你。
“来来来,哥们都坐下,辛苦辛苦了。”我起身,热情地招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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