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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起她小时候把那个红发夹送给卫国,完全是出于模仿的天性,因为爸爸问她要过红发夹,她就觉得告别时应该送红发夹。
发夹送出去了,她也就忘记了,虽然她心里一直都记得卫国这个人,一直都想能跟他重逢,但她并没觉得这个红发夹与重逢有什么关系。
等到她真的在g大与卫国重逢时,她根本就没想到这个红发夹上去,更没想到卫国还一直保存着那个发夹。
一直到那次卫国告诉她,说她结婚的那个寒假,他曾偷偷跑到f市去,把那个红发夹放在她门上的布袋子里,她这才知道那个红发夹竟然跟了卫国那么多年。
她太感动了,世界上怎么有这么深情的人?一个破发夹,竟然保存了几十年!
那次她听说了红发夹的事后,就打电话问了妈妈,妈妈说是从门上的布袋子里发现过一个红发夹,以为是爸爸的浪漫主义情结发作,放在那里的,就拿了出来,准备有机会打趣爸爸几句,但刚好那时忙,就把红发夹随手丢在了家里的柜子上。
卫国听说红发夹没丢,喜出望外,求她下次回家时带过来给他。
她问:“你要那个发夹干什么?”
“那是你送我的,我带在身边这么多年,就像我身上的一块肉一样。如果不是一时头脑发昏想——阻止你结婚,我真舍不得把红发夹放在你家门上的布袋子里——”
她很感动,后来真的把那个红发夹带过来给了他。
另一个红发夹,一直是姥爷保存着,姥爷什么时候把那个红发夹送给小今的,她一点都不知道。如果不是突然一下看见小今戴着两个红发夹,有点土头土脑的,她可能根本不会注意到这上头去。
她真不知道是该感谢这两个红发夹,还是该痛恨这两个红发夹。
她相信从前那个年代不止她爸爸一人做过发夹,那是个贫穷的年代,买串珠子,买对发夹,都是奢侈的事。既然他爸爸会做发夹,那么人家的爸爸也会做发夹。爸爸扭的那几个花,也不是什么尖端科学,就是一个简单的蝴蝶图案,想必别人的爸爸也扭得出来。
但这么一个破发夹,谁会小心翼翼地保存这么久呢?贫穷的时候戴一戴,等到后来生活好了,人家还戴那玩意?肯定早就扔到爪哇国去了,victor手里的红发夹,只能是卫国给他的。
但卫国为什么要把红发夹给victor呢?
就算victor是卫国的儿子,他也没必要把自己珍藏了多年的爱情信物送给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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