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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里的枪递给了腾翔,接过旁边递来的两把刀,将其中一把扔了过去:“来,咱俩试试一米内对着砍!”
“当啷!”
刘悦把刀扔在桌边上之后,孟伦扫视了一眼屋里满地的血,还有二十来个虎视眈眈的小青年,十分机智的眨了眨眼睛:“我不跟你打,我平时都是动脑力的,拿刀不是我强项,要不咱俩文斗,来盘跳棋咋样?谁输了谁就是儿子!”
“去你妈的,我看你像跳棋!”刘悦看见孟伦磨磨唧唧的就是不拿刀,拎着刀直接窜了上去。
“妈呀!”
孟伦看见刘悦拎着刀奔自己冲上来了,嗷的就是一嗓子,连音调都嚎尖锐了,孟伦此举不是装出来的,他是真害怕了,孟伦自从小学肄业开始,先偷自行车、后偷摩托车,再大一些偷轿车,自打满了十四周岁开始,就是少管所的常客,成年以后,又成了监狱里的常客,最后还是跟林忠虎在一起之后,吃喝不愁了,这才减少了进监狱的频率。
不过偷东西这种事情也是上瘾的,这一点从孟伦已经不差钱了,但是没事还去水果店偷俩核桃也能看出端倪,用老百姓的话来讲,孟伦就是个贼坯子,如果官方一些,则称为惯偷。
小偷这个群体,普遍都是一些好逸恶劳,而且又胆子不大的人,孟伦作为一个犯案价值最高峰时期,才偷过一台没手续的捷达车的惯偷,自然也不例外,这么多年来,孟伦虽然始终在监狱门里门外的游荡,而且释放之后又跟在林忠虎身边,不过他向来以文化人自居,说白了就是没有混社会的胆子,但是又挺享受混社会的氛围。
而林忠虎之所以留着孟伦,也没指望他能做什么事,纯粹就是因为在一个监室住了这么多年,感觉孟伦挺不容易,所以拉了他一把,平时公司里一些无关紧要的事,也会交给他打理,如果真论处理社会上的事情,孟伦这个人的能力,用林忠虎的原话来讲,那就是“这个装逼犯狗JB不是,都不如个好老娘们利索”,所以这一刻,魄力连个好老娘们都赶不上的孟伦,看见刘悦手里那把还渍着血的刀,是真的吓懵逼了。
“嗖!”
刘悦这个人在打架的时候,属于那种越打越疯的人,只要抡起刀来,就开始莫名进入了疯狗模式,所以也没管孟伦有没有把刀捡起来,猛然一刀劈了过去,而孟伦一声怪叫,连连开始闪躲。
“嘭!”
刘悦一刀劈空,愤然剁在了面前的写字台的桌面上,他这一刀下去,至少砍进去二公分,孟伦看着漆面炸裂的办公桌,脑门当场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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