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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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嫁,一个孩子也不曾留下,多狠的妇人。
大约是走投无路,也大概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他已经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
所以他鼓足勇气走了一天一夜,到了县衙告状。
没想到,他竟然他从陆时秋口中得知另一番说辞。再看到他娘惊慌失措的神色,他心里冒出一个可怕念头。
难不成陆时秋说的都是真的?
李县令拍了下惊堂木,冲于婆子道,“围观百姓不得喧哗。”
围观百姓齐体噤声。
李县令收回视线,看向于大郎,“殃榜有记录,休书也是真的,可见被告所言句句属实。你可要我传人证?”
于大郎跪下扣头,“大人,就算有殃榜,但我人还活着。红树村的百姓皆可为我证明,我就是于大郎。我没死。这休书就不能作数。”
休书一般都是由男子或者地位明显高于常人的女子(例:公主)出具的书面证明。
除非于大郎已死,于婆子写的休书才能作数。否则根本不能生效。
李县令点头,看向陆时秋,“你可认得他是于大郎?”
陆时秋一怔,问他?
他点了点头,“是,他是于大郎。”
李县令满意一笑,“陆时秋,虽然你没有强占他人1妻1女,但你娘子确实是于大郎之妻。念及你也是受害者,本官不准备责罚你。但是你和他娘子的婚约失效。还他娘子和女儿,你可认同?”
陆时秋一怔。于大郎是明媒正娶的于氏。他们二人成婚先于他。李县令所言倒也合情合理。
可他还是不甘心。凭什么他好好的家要被拆散?
原以为他女儿分到四分之一的母爱就够委屈的了,没想到接下来竟连这四分之一也要没了。
甚至一想到自己细心呵护,温柔贤惠的木氏不属于自己,他心里直冒酸水。
于大郎冲陆时秋磕了个头,“这些年我在韩广平手底苟延残喘,要不是心心念念娘子和女儿,根本支撑不到现在。现在我回来了,请陆秀才务必物归原主。”
众人一阵唏嘘。
物归原主?这意思是想要回娘子和孩子。
这要求合情合理,可是木氏放着好好的秀才娘子不当,愿意回去跟他吃糠咽菜吗?
而且木氏已经跟陆时秋生了一个女儿。手心手背都是肉,她能舍得?
陆时秋低下头,沉吟良久,才抬头施了一礼,“可以。不过这几年我养他们孤儿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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