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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陈默上身一件黑色,带着铁链的皮夹克,里面一件白色的段T恤,下身一件黑色牛仔裤,腰间黑色一条龙形合金腰带。
脚下一双黑色大皮鞋,那是苍蝇上去都得劈叉。
两条肌肉虬结的手臂露裸在外,尤其是左臂上缠绕着血色的龙形刺青,使他整个人都换了一种气质。
就好似,一根铜柱上面缠绕着烧红的铁丝似得。
如果说,以前他穿上这身衣服后,给人的印象是阳光、帅气的非主流,那么,现在给人的印象就是——这要不是二流子,咋都行!
当然了,这是放在国内大家的看法。
可放在港地这里,那陈默就是标准的——时尚、潮流男了!
胸前的肌肉,把白T恤撑的鼓鼓的,从中,你丝毫不要怀疑他身上蕴含着的爆发力。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头发了。
没办法,虽然时间过去了小半个月,但陈默的头发,也只能说是半寸头。
离着那些四六分,动辄遮眼的刘海,还相距甚远。
不过,他身为一名军人的气质,却深深的印在了骨子里,根本无法遗忘……
“靓!”
“靓!”
阿庆与阿守看到陈默这番打扮的时候,不由的就从嘴里蹦出这个字。
“是吗?”
陈默闻言,说道:“我怎么感觉……很别扭呀!”
阿守这个时候说道:“阿呆哥,你不用别扭,现在年轻人都是这么打扮。”
“是吗?”
“当然了。”
阿守赶紧说道:“庆哥不如,等一下你带阿呆哥去做个头发,然后,在打上两个耳钉怎么样?
对了,凭着阿呆哥这气质,在配上一副大号的太阳镜。
你说,到时候,阿呆哥会不会是整条街上最靓的仔!”
“好小子!你的建议很好!”
阿庆一听就乐了,完了还拍了拍他的肩膀。
说到这,阿庆说道:“阿呆哥,我先带你去吃早饭,一会咱们去做个发型怎么样?”
“可以呀,反正算哥离开的时候说,账全都算他的。”
“哈哈!!”
陈默说的是实话,可阿庆却当成了笑话来听。
当阿庆付钱的时候,阿守不干了。
“庆哥,我不要钱,我就想让你跟阿呆哥说说,让我也加入社团怎么样?”
“阿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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