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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也许是急了,那女人情不自禁地拉住了他的手臂,像个痴心的孩子。她的手指温凉柔软,微妙又舒适的触觉,她急得要哭了。
“哦,我记起了,你,林红妮,呵呵,‘神鞭’。”石头张口说,这话让自己心里都纳闷,他舍不得什么呢,是这女人背包里的那卷钞票,还是她此刻的眼神和手指。她如此信任、殷勤、娇痴甚至楚楚地依赖,不曾有一个正经女人对他这般热情过,这感觉很新鲜,新鲜得让他眷恋。
“记起了,记起了!”那女人欢喜地跳起来,快乐让她变得迷人,“我有多久不见你了,你考上了重点中学,又读了政法大学,现在是律师吧?上次小学同学聚会,大家都在说你,说你还是那么优秀,也还是那么骄傲,连聚会都不来参加!”
“刚好忙。”谎言开始了,像打毛衣,他要一针一针地、密不透风地织下去,“有个官司,要跑来跑去。”
“我就知道你忙,不是摆架子,你其实是个很重感情的人对不对?我一直这样认为,现在也是,我看得出来。”她宠昵地看他一眼,好像两人突然秘密地亲近了许多。
2
这是不是有点失常,钱没到手,自己的电话号码却留给她了,石头想。
一个贼,让人记住电话,就好像被人踩住了尾巴。
但是在林红妮那里,他是律师不是吗?他是律师,一个叫周明的律师,妈妈是音乐家,爸爸是大记者,他会弹钢琴,写得一手好文章,外表骄傲,内心火热。
石头直了直背,在路边的一块玻璃窗前,他看到自己模糊的侧影。他用一种陌生的眼光来看自己,假设自己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律师。
还是像的,不是吗?他这么英俊,亦可以俊得这么正气,他像个律师一样扯扯夹克衣角,突然觉得这夹克太低档了。
夜来了,满城的灯火,荔湾广场有个演出,他从看热闹的人丛里挤出来,口袋里已经多了两个钱包,他躲进洗手间,熟练地数钱,其他的都丢进垃圾桶。
石头在新大新买了套很贵的西装,西装使他老气,但是一穿上,身份就来了。他在穿衣镜前皱着眉佯装不耐烦地看自己,心里是欢喜的,他喜欢这样伟岸高贵的形象,岂止像个律师,还像个经理,像个主管,像个什么长,像那些个事业成功、有头有脸的男人。
这美好的感觉在心头上荡漾了数日,甚至有时心情正好着,连眼皮底下的活儿也不干了。挤公车那小子的钱夹在裤子后袋里框出一个鼓鼓的正方形,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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