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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多拘泥于繁文缛节, 这也有辱斯文,那也伤风败俗,可归根结底, 天道都没规定这些条条框框, 反是凡人自己把自己框住了, 离庸就最喜欢看正经人变脸,他能跟陶醉相识,初识也是把对方认成了凡人书生。
谁知道呢, 这竹妖伪装竟这般好, 不过这妖虽是妖, 面皮却薄得很, 至少比这汤溪县令薄多了。
“简单,你当真什么都愿意?”
离庸点头:“自然, 大人秉公执法, 在下当然配合到底。”
程晋相当正经地开口:“那你就让金条开口,为你佐证它的主人是你叭。”说完, 还一副“你看,本官从不为难妖”的模样。
离庸:……淦。
询问完案情,程晋就去工作, 顺便等燕赤霞醒来再对一遍,又让祝文书下地府找王父上阳间托梦,等晚些时候王父托梦的消息传来,这金条案就算是结了。
只不过这案有个案后综合征遗留了下来, 那就是不知名妖离庸赖在了府衙,还美其名曰等十根金条成精为他辩护。
“你不是新交了一个酒友,这样一直呆在这里,不好吧?”
离庸却已然被小阿从的厨艺征服, 大有一副要将人抢走的架势:“不要,陶醉,这可是你说的,君子之交淡如水,十天半个月没见,不打紧的。”
陶醉也无法,也不再劝,反而是有些感叹道:“你还是这般洒脱。”
“你也还是这般多思。”离庸反唇一击,却也点到为止,“哦对了,你那情妹妹最近怎么样,上次见你俩可从不分开的呀。”
陶醉颇有些无奈的再度解释道:“花姑子不是我情妹妹,你这样坏她名声的。”
“什么名声不名声,咱们妖怪什么时候也兴这个了?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你这人这么拧巴,活该到现在还是单身。”
“你不也是一样?”
离庸打着折扇,冬日里装的一手好逼:“我和你可不一样,这世上有趣的人儿这么多,为什么要去独独喜欢一个?”
这套言论,可谓是渣得明明白白。
“说起来,你怎么会跟衙门的人认识,你可不是多管闲事的性子啊。”
陶醉不想多提,有些生硬地岔开话题:“你没什么事,就早点离开吧。”
“你让我走,我便要走啊,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你告诉我,你的心上人到底是谁?”
陶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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