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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很奇怪,之前金辙觉得他是顾端的人是,对他是针锋相对还带着点不屑,但现在这目光可就复杂多了,是带着点敬畏和不可思议?
一众人回到公司已经下午了
进行项目的收尾工作后因为他们提前完成,下班的时间也早了,简时午没有想到的是,金辙居然主动要和他一起约个庆功宴,实际上也就是找个酸菜鱼饭馆吃个小火锅。
简时午感觉怪怪的:“那个…”
金辙点了果酒,他闷头喝了一杯后,推了推眼镜:“别说了,我都知道了。”
?
你知道什么了。
简时午觉得有点奇奇怪怪的:“你是不是又误会了…?”
“没有,我挺佩服你的。”金辙之前一直看不起简时午,现在才发现小丑竟是他自己:“你…这样都能不骄不躁的,也没利用这层身份来获取什么特权,挺让人自愧不如的。”
简时午有些梗咽。
金辙吃了一口鱼,又说:“但是我有一个问题。”
“什么?”
“你跟顾总监传出的绯闻,沈总不会吃醋吗?”
?!
简时午瞪大了眼睛:“我跟顾端真的是清清白白。”
“…我就那么一说,你那么激动干什么。”
“你真的误会了。”
简时午觉得他应该是看到自己和沈成在电梯里了,他说:“我得给你解释下,我和沈总就是普通的朋友,你别,别和其他人乱说哦,到时候公司里要是传出来什么我和他的绯闻,你知道沈成这个人…有的时候脾气不太好,到时候说不定对你也不利。”
金辙有些意外的看着他。
简时午被他看的心里毛毛的:“怎么了?”
“朋友?”金辙脸上的笑容有点讽刺:“你开什么玩笑啊,沈总为什么会跟你是朋友,他是国外留学回来的啊,你在国内上大学,不说季氏在的根源产业在华尔街,家大业大的,他那样的人,跟你做朋友?”
“……”
朋友,你多少有点侮辱人了。
简时午心里哇凉哇凉的。
他想反驳,但第一时间居然找不到理由来反驳,假设排除初中的那段时光,扪心自问,沈成这样的天之骄子是绝对不会跟他这样的人有任何交际的。
就说前世吧。
那个时候纵使是没有继承季氏的沈成也有自己的公司,是商业新贵,地位非凡,不管是从哪里来说,如果不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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