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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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很正常,他们刚遇见的时候都是十几岁的, 那个年纪的孩子有几个会做饭的?姜宵在夏婉婉在的时候饭来张口, 基本没进过厨房, 后来生活所迫出去打工,外面多的是小馆子供他选择, 姜宵那时候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挣一个月的钱就花一个月的钱, 人也没有什么定性, 但遇到蔺成聿之后就不一样了。
他开始为未来打算,生活要开源节流精打细算, 自己做吃食要比在外面吃要节省很多,于是姜宵就开始琢磨了。
蛋炒饭作为一个入门级的大众类食物, 是姜宵学的第一道菜。
第一次做的时候,他炒出来的蛋有些焦了,偶尔还能在里面吃到蛋壳, 而且里面放的菜丝没太炒熟,有点夹生,盐和酱油放的有点多,入口咸,总而言之, 倒是能吃,但是真的不太好吃。
他拿着那碟子炒饭从厨房出来的时候有点尴尬,先是自己吃了两勺,觉得一言难尽, 挠了挠头,对蔺成聿说到:“要不我们还是出去吃?”
蔺成聿年少家里有钱,且咏江又是做高级酒店业的,他什么山珍海味也吃过,本来就不爱吃炒饭,一开始想说算了他今天不饿,吃不吃都一样,但他一抬头,看到姜宵那张脸的时候,又突然什么都没说出来了。
姜宵身上还穿着围裙,围裙上沾了一点新的油渍,那日的柳江闷热,他在厨房里鼓捣了很久,出来的时候额头上都是细密的汗珠,脸上又不知道蹭到了什么,自己伸手擦了擦,望着他的眼神有点可怜兮兮,他刚刚吃了两勺自己炒出来的饭,觉得不好吃,有些明显的失落。
他已经很努力了。
蔺成聿就是这样没有说出拒绝的话来,他还拿起勺子舀了一口,然后在姜宵晶晶亮的眼神里塞进嘴里。
“蛮好吃的,”他道,“不出去了,就吃这个吧。”
两个人就这样一人一勺把那碟子炒饭吃完了。
饭是真的不好吃,但姜宵那样看着自己然后笑,傻兮兮的,很讨人喜欢,于是饭好吃不好吃也没有那么重要了,老话说有情饮水饱,大概也是这个道理。
姜宵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了自己的厨艺生涯,他那股执着劲在,只要足够认真用心花时间,手艺的进步是显著的。
他后来甚至能在小厨房里鼓捣出满汉全席来,中餐西餐都会做,每年他总会在自己认为的纪念日精心准备烛光晚餐,但许多的纪念日里,他没等到那个和他一勺一勺吃不好吃的蛋炒饭的人了。
毕竟是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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