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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人犯抓到,能休息一场,谁知接下来的几日反而忙得四脚朝天:
先是宋推官主审案件时,黄富一口咬定是张宝珠有意勾引在先,后者十分茫然。
“大人明鉴,民女根本就不认得他啊!”张宝珠急道。
直到现在她只知道对方姓黄,其余的一概不知啊。
黄富便受了刺激似的挣扎起来,崩裂肩上箭伤,血流了半身也毫无察觉,“你胡说!没有意思你冲我笑什么!见了男人就笑,淫妇!”
然后整个张家上下就都懵了。
这哪儿跟哪儿?
后来经宋推官细细审问后才得知,原来是大概六年前,黄富出门时偶遇外出踏青的张宝珠,后者出于礼节冲他微微颔首示意,然后就离开了。
然后黄富就记了足足六年。
因为从未有女子对他那样和气。
“她冲我笑啊,冲我笑!”黄富看上去已经是疯癫了,瞪着充血的双眼喊道,“那淫妇分明先勾引了我,却又嫁与旁人……她说了跟我拜堂成亲的,她说话不算话,骗子,贱人!”
弄明白原委之后,整个衙门上下都替张宝珠冤枉。
世人常说与人为善,张宝珠又是个和气的姑娘,你说路上碰见个陌生人,出于礼节笑着点点头,不是很正常的吗?
难不成要哭才好?
至于你黄富说的什么人家愿意嫁你,谁信啊!你掐得她脖子上的淤青和脸上的巴掌印子还没消除呢!
马冰也是大开眼界。
她曾见过不少恶徒,但那些人的想法很容易懂,但黄富则不然。
说他是疯子吧,好像自有一套仅适用于他自己的道理,这道理就好像一个怪圈,只要进了那个怪圈,什么都说服不了他。
说他不疯吧,一应言行又绝不是正常人能做得出来的,他的想法和做法完全无从推断……
根据大禄律法,奸淫妇女者绞,未遂者流放,若为幼童,不管成与不成都处以极刑;若对妇女造成实质性伤害,罪加一等。
人证物证俱在,宋推官当堂夸赞张宝珠“有勇有谋,可堪表率”,又叫人先打了黄富五十个板子,数罪并罚,最后抄没家产,并判处刺配三千里。
流放三千里,乍一听好像留他一条命,着实便宜了,实则不然。
此去三千里,人犯须得穿草鞋、戴重枷步行,没一会儿就能磨出血来。那沿途尽是荒郊野岭,中途还有押送的差役时刻发泄怒火,便是正值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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