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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亭中的温华望向几年没见的故友,当初一起结伴游历,他一直很嫉妒徐小子的俊逸皮囊,每逢途经乡野村舍,若是让徐小子去讨要一些粮水,多半不会空手而归,要对方是些见识鄙陋的村妇,就更出手阔绰了,只是她们施舍时免不了要捏一捏徐小子的手,胆大的妇人趁着丈夫不在更会笑着去捏徐小子的脸蛋,道一声好俊俏的后生,每次见着这个场面,温华总不太得劲,他娘的风头全给这小子抢光了,不过久而久之,温华也就习以为常,开玩笑唆使着徐凤年干脆去城中闺秀当个小白脸得了,徐小子十有八九都要跳脚骂人,说老子是凉州的顶天大的世家子,丢不起这人!温华忍不住就想笑,顶天大是多大?大得过北凉王的儿子吗?这会儿再度相逢,再看徐凤年,温华似乎觉得有点陌生,约莫是换了一身不知从哪个旁门左道拐来的锦衣,太人模狗样,温华瞧着有些不真实,徐小子莫不是当真是北凉那边的三流权贵子孙?是的话,这狐朋狗友还能做得成?温华下意识挠了挠裤裆,这个做了十几年的习惯动作难登大雅之堂,不过温华本就是乡野出身,便是想改也改不过来,徐凤年当年便总拿这个嘲笑他,说以后练剑练出个大名堂了,与高手对战的万众瞩目时刻,冷不丁去挠裤裆里的鸟,像话吗?还是高手吗?会有姑娘爱慕你这般没个正形的侠士?温华很一本正经地考虑过这个难题,可至今也没想去改,好像生怕改了自己就跟那帮游历时撞见的故作风雅纨绔子弟一致无二了。
徐凤年被温华看得毛骨悚然,问道:“怎么来襄樊了?”
温华一脸惆怅道:“遇见个心仪的小娘,一路追来的。”
徐凤年笑道:“你啊你狗改不了吃屎,当初哪次不是见到个只要有胸脯有屁股的,都要心仪,你也不挑嘴,可有谁搭理过你?”
温华坐直身体,一脸坏笑,双手在胸口做了个滚圆姿势,啧啧道:“这次不一样,是真喜欢上了,人美,心更好,我觉得这辈子以后就只喜欢她了。”
徐凤年撇嘴不屑道:“扯鸟吧你,是个姑娘在你面前,你都喜欢得死去活来。”
温华靠着柱子,摇头道:“不会了。”
徐凤年见温华不似玩笑,纳闷道:“你真死心塌地了?是哪家倒霉的姑娘?报上名号,我去瞅瞅。”
温华骂道:“倒霉个屁!丑话说前头,你别想挖墙脚,否则兄弟没得做!”
徐凤年怒道:“老子摸过的娘们比你见过的还多,会瞧得上眼?!”
温华哼哼道:“你什么德行我会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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