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作为暴君之子的我作威作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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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他帮助原主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一听这话,高冷的侍卫眼角眉梢都毫无波澜,拱手抱拳一番,拿了盛宝筝箭筒里几根金灿灿的箭矢,就悄无声息地退下了,潜伏于树梢之上。
他的动静没有惊扰任何人,但是秦骁骑着白马,跨着银鞍,敏锐地感受到了风变了。
好在很快树丛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不知是小动物的声音,还是猎猎作响的风声,一个富家子弟指着丛林高声道:“那里有动静。”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大家立马策马狂奔。
盛宝筝慢吞吞地扯起缰绳,拿着小金弓,缀在最后边。
重在参与,重在参与。
“是一只稀有的白狐!”眺望之后,众人惊喜地发现,“跑得还挺快。”
“太好了,我只好缺了件暖和的围脖,这只白狐我势在必行,谁也别和我抢啊!”
“李长乡,你口气挺大啊,凭什么让你啊,秦小将军还没出手呢,你技不如人就乖乖认输。”秦骁的追随者一听就不爽了,表示你算个鸟啊。
秦骁果然从背后掏出一只箭,他的气质凌然,无形之中透出对这只猎物的占有之心。瞄准目标后,他射出了一箭。
盛宝筝也假模假样地射了一箭,两支箭同样没入了树丛中。卫小王爷一个点头,自有下人们去刨丛林。
有人高声道:“恭喜盛世子猎得白狐一只。”那下人抱着一只奄奄一息的白狐走了过来,白狐身上的毛发沾着泥,早已动弹不得,但他身上的金箭确实代表是盛宝筝的手笔。
众人哗然,一时间很是羡慕,唏嘘不已:
“盛世子真厉害,不仅卖书强,连狩猎都有一手。”
没想到自己失手了,秦小将军眉头皱得像是能夹死一只苍蝇,他不服输,非要倔强地进去查看情况。他身下的马蹄在泥土上来回踩了几下,马驹如此,似乎显示出了主人的焦躁。
盛宝筝也受宠若惊,有些没反应过来,他眼神瞥向自家侍卫,却得到了一个摇头,意思不是他的手笔,是盛宝筝真的走狗屎运,射箭射中了。
少年的眼睛登时像月亮一样弯了起来,忍不住道:“哇它好可爱,快点抱过来,让本世子瞧瞧。呀,它的伤口还在流血……”
魏紫延劝他:“阿筝你别抱,那狐狸好脏的,真想抱着玩,等下人洗干净你再抱。”
“没事,我不嫌脏。”盛宝筝不以为意地道,从仆子手中接过了那只瘦弱的小狐狸,看它毛发纯净,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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