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桉诺注视着洛昼独自坐着的身影,忽然觉得把雄虫单独留在这里是一种很狠心的行为,内心里不由地闪过些许烦躁。
洛昼对他很是信任,一种没由来的信任。
不论是刚才洛昼听信他朝西边走,还是现在无条件相信他的话,说让在附近待着就真的不走了。
桉诺不知道是因为他看起来可以信赖,还是因为雄虫太过单纯,以致于会相信他这样的黑心虫。
他当然更偏向于后者,毕竟眼前这只雄虫眼眸清澈干净,单纯到透着没心眼,轻易会被几句话骗走。
太阳温暖明媚,洛昼被晒得懒洋洋地闭了闭眼,再睁开眼时,一双漆黑的军靴踩在面前的草地上。
洛昼见桉诺走而复返,明显愣了下,“……你不走了吗?”
桉诺站定在洛昼面前,修长的身影挡住大半阳光,停顿片刻,朝雄虫伸出手,垂眸问道:“结伴吗?”
他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雌虫和雄虫组队简直是世界上最离谱的事情。尤其桉诺向来是个孤狼性格,让他去信任一只虫已经是一件难上加难的事情。
但桉诺还是这么做了。他想,也许是雄虫的信任让他罕见地良心发现。
洛昼微顿,抬手攥住桉诺的手指,微微借力站了起来,没有立即同意也没有拒绝,“为什么?”
他想知道桉诺为什么突然改变了想法。
桉诺道:“结伴一起,会更容易生存。”
这句话是事实,却跟桉诺的原因无关。在这只倨傲的雌虫心里,组队意味着会被其他虫拖后腿,会被迫遇到无数不必要的麻烦。
而他第一次破例,选择了眼前的这只雄虫。和想象中不同的是,这种感觉似乎并不差。
洛昼静静地看着桉诺,直把眼前的银发雌虫看得偏过了视线,才缓缓开口道:“好啊。”
极其随意的口头同意后,一个由雄虫和雌虫共同组成的小队伍就建立了。
“走吧。”桉诺捡起洛昼放在一旁的光子枪,塞进他的手里,嘱咐道:“配枪不要离身。”
对于军雌来说,配枪不离身是最基础的规矩,遇到危险后才能第一时间行动。
但洛昼不一样,他只觉得这把枪死沉,拿久了胳膊酸,找机会就想丢一旁。
洛昼换了只手拿枪,问:“去哪儿?”
桉诺言简意赅:“去得分。”
桉诺给洛昼的安排是求稳,能生存到最后一刻就行。但桉诺却不喜蛰伏,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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