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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怎可故意小报年龄,企图洗脱罪名?”
目下是一九四六年,芳子看来也四十岁的中年妇人了,干瘦憔悴,皱纹无所遁形,若根据她的说法,无论如何是夸张而难以置信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见。
人人都看透这桩事儿,是她自个儿认为巧妙。
不过穷途末路的川岛芳子,身陷囹圄,证据确凿,仍要极力抓住一线生机。
不放过万分之一的机会。
她也正色,死口咬定:
“你们把我审讯了一年,我始终顶得住,不肯随便认罪,不倒下来,是因为——你们把我年龄问题弄错了!”
“你提出证据来。”
芳子一想,便道:
“有,我希望你们快点向我父亲川岛浪速处取我户籍证明文件,要他证明我在九一八事变时,不过十几岁,而且我是日本人。我现在穷途末路,又受你们冤枉,很为难——他千万要记得芳子跟他的关系才好。”
芳子一顿,望定法官,胸有成竹:
“法官大人,当证明文件一到,我不是汉奸,大概可以得到自由了吧?”
——她把全盘希望寄托在此了。算了又算,也许“时间”可以救亡。一个十几岁的少女,又能在满洲干出什么大事来?
川岛浪速若念到“芳子跟他的关系”,人非草木,给她一份假证明,证实了她的日本籍,最高法院又怎能问她以罪?
芳子从容地,被押回牢房去。
北平第一监狱。
牢房墙壁本是白色,但已污迹斑斑,灰黯黯的,也夹杂老去的血痕。每个单间高约三米半,天井上开一四方铁窗,墙角开一小洞穴。睡的是木板床,角落还有马桶,大小便用。
灯很暗。
囚衣也是灰色的。
有的房间囚上二三十人等。
芳子是个问题人物,她单独囚禁,住的地方,去年死过人,这死在狱中的女犯犯杀害情敌的罪。
小洞穴给送来菜汤、玉米面窝头,非常粗糙。芳子接过,喃喃:
“想起皇上也在俄国受罪,我这些苦又算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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